观点网讯:12月30日,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发展)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之间的《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最新进展。
根据公告,因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华美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高新发展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倍特建安”)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根据仲裁结果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倍特建安与嘉华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并在后续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和执行案款482,915,405.47元。
2025年1月,倍特建安收到关于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不服前述《案款分配决定书》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应诉通知书。
近日,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0191民初1874号)。
判决情况显示,1、原告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在华惠嘉悦汇广场施工范围内对工程款50,149,800元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驳回原告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5,499元,由原告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负担62,950元,被告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富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共同负担292,5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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