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为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果,
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推出《法援在身边》栏目,
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
让更多群众
了解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
在遇到困难时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
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 代鹏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货运司机黄某通过某手机平台接到货物运输订单,该订单为香洲区某小区一栋正在装修中的别墅拉货。应现场工作人员要求,黄某义务协助从三楼帮忙搬运货物(商品门),搬运过程中不慎从业主在室内违建预留的电梯口踏空,坠落到一楼导致受伤。受伤后侵权人仅垫付少量医疗费用,便拒绝支付剩余款项,黄某无奈只能借钱治疗。2024年12月,因赔偿事宜久拖未决,且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生活陷入困境,黄某向香洲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代鹏律师代理该案。后对方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启动绿色通道,继续指派代鹏律师代理二审诉讼。
【办理过程】
法援律师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约见受援人,全面了解案情细节,并着手梳理证据材料。经过深入分析,法援律师敏锐地指出本案涉及多重复杂法律关系:1.别墅业主因不满意家中装修安装的商品门,与商品门的销售公司协商更换,该公司安排施工人员上门拆卸安装商品门并在手机平台上下定货物运输订单,黄某接单,故黄某与该商品门销售公司构成运输合同关系;2.商品门销售公司安排的施工人员要求黄某无偿帮工,施工人员先行进入现场但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提醒责任,因施工人员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故商品门销售公司与黄某成立义务帮工关系,其是黄某无偿帮工的直接受益人;3.别墅业主私自加建违章电梯门洞,未对事发地点进行围蔽等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存在侵权责任关系。基于对案件整体情况的研判,法援律师最终确定以侵权为案由,将相关多方责任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并不顺利,各被告互相推诿,均否认自身存在责任。为有效维护黄某的合法权益,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积极搜集整理证据,向法庭举证证明关键事实:在本次事故发生前,同一地点曾发生同类坠楼事件,且该事故已诉至法院。该证据为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2025年6月,香洲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综合考量各方过错程度,认定黄某各项损失共计50万余元。别墅业主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承担80%责任;商品门销售公司承担10%责任,黄某自行承担10%责任。
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5年11月,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法援律师并未止步于胜诉结果,而是主动跟进,积极协调各方履行判决义务。通过有效沟通与督促,最终让受援人未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便顺利拿到了全部应得赔偿款,避免执行诉累。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及办案律师的专业与尽心深感满意。为表达感谢,其专程向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及法援律师赠送了锦旗。
【案件点评】
本案不仅是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更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多方责任交织、多重法律关系竞合的典型案例。随着数字平台日益深入货运、装修、服务等民生服务领域,其在为便捷大众生活的同时,也重构了传统民事关系中各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平台作为组织撮合方,与参与其中的各类主体之间,往往存在权责约定不明、法律关系模糊的情形,一旦发生意外,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维权困难等问题。
借此案例,我们特别提醒广大平台参与者:应当主动学习了解并严格遵守平台规则,明确自身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新就业群体在参与相关活动时,应增强风险意识,提前做好防范,必要时留存好交易记录、沟通截图等重要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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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法律援助处
编辑:林燕珊
一审:张浩
二审:罗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