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一粒种子,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粮袋子”和“钱袋子”。2025年,在青岛平度市,“问题种子”导致百亩菜苗枯死,十户农户一年的希望濒临破灭。从报案到拿到31.7万元赔偿款,从田间勘验到DNA鉴定锁定责任,平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用一场高效的行政调解,交出了农业执法的“暖心答卷”。
田间突发苗情,调解闻讯而动
2025年4月,平度市广袤的田野本应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意。然而,农户孙某和其余9户乡亲却站在自家地里,愁容满面。他们精心耕作的150多亩白菜田里,刚定植不久的菜苗出现了大面积的叶片卷曲、根系发黑,甚至整株枯死的异常现象。
“这可不是天灾,肯定是种子有问题!”有着多年种植经验的孙某断定。4月27日,他与其他三名农户代表,带着枯黄的菜苗样本,心急火燎地赶到平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报案。“我们都是在镇上孟某经营的种子超市买的同一批种子,眼看这一季的收成就要打水漂了,一年的投入和指望全在地里啊!”
平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启动农资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此案迅速进入程序,一场融合了技术鉴定、行政调解、司法联动与权益保障的综合性纠纷化解战役正式打响。
机制创新破题,联动协作聚合力
接到报案后,平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资纠纷调处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农资纠纷调处意见》(以下简称《农资纠纷调处意见》)中“2个工作日内到场处置”的规定,在第一时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成联合处置工作组,赶赴田间地头和生产资料门店。
农业执法人员在涉案种子超市依法封存了同批次白菜种子,固定销售记录,并对经营者孟某进行询问调查,厘清进货渠道。农业技术人员则深入10户农户的152亩受损地块,开展细致的田间现场勘验,逐户评估苗情、记录畸形率与死棵面积,为后续损失核定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面对经营者与农户各执一词的局面,农业执法机构根据《农资纠纷调处意见》及附件《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调处工作流程》,迅速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封存的种子样本与田间受损植株进行DNA分子鉴定。这一技术手段能够精准判定田间植株是否源于涉案种子,从科学层面锁定因果关系。
与此同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依据田间现场鉴定规范,对生产损失程度进行了专业评估,核算出包括种子成本、人工投入、重播费用及合理预期收益在内的综合损失。
“以前处理这类纠纷,最头疼的就是‘鉴定难’‘周期长’。”平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依据《农资纠纷调处意见》建立的鉴定绿色通道和标准流程,我们能在短时间内拿到权威的科学报告,让执法和调解更有底气。”
策略沟通破僵局,合理赔偿解民忧
在确凿的证据链面前,种子经营者孟某承认了其销售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案件进入核心环节——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人员贾树银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了行政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根据《农资纠纷调处意见》中“发挥司法仲裁联动制度优势”的要求,行政调解团队由执法骨干、农技专家共同组成,确保了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损失金额的认定上。调解人员没有代行决断,而是引导双方基于第三方鉴定报告和农业技术部门出具的损失评估清单,进行理性协商。一方面向孟某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关于经营者质量责任和赔偿范围的规定,明确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协助农户梳理诉求,确保索赔有理有据,合乎情理。
调解过程中,孟某对预期收益部分存有异议。调解人员分头沟通,以“情”动人,强调农户生计所系;以“理”服人,指出鉴定结论明确;以“法”警人,说明若调解不成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农户方耐心解释法律认定标准,引导其在合理范围内主张权利,避免因诉求过高导致调解陷入僵局。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人员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成功搭建起双方互信的桥梁。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孟某一次性向10户农户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31.7万元,涵盖了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收益损失。调解员当场制作了规范的农资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而且这么公道!”签署协议后,农户孙某激动地说,“政府不仅帮我们讨回了公道,更保住了我们继续种地的信心和本钱。”
案后,农业执法机构持续跟进赔偿款履行情况,确保全部款项支付到位。行政调解人员联合农技专家开展实地回访,跟踪农户复产进度,并提供补种技术指导,形成“调解—履行—回访—帮扶”的完整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