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问题曝光后,问题产品仍在各大电商平台上销售。对此,北京叁依律师事务所主任翟钦蕊认为,“问题南极磷虾油”实是一起性质恶劣的制假售假事件,已经触碰了多条法律红线,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面的法律责任。
一是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0000元即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犯销售伪劣商品罪,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非法所得。
二是行政责任。宣称“1粒≈100只磷虾”“磷脂含量43%”但实际为0,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部门可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广告费数倍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该产品确实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北京同仁堂”字样(如同仁堂方面声明所述),则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是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如果该产品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翟钦蕊还指出,如品牌方不注重自己的品牌保护,规范授权,积极发现和制止相应侵权行为,不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还会伤害自身品牌价值,客户基于品牌信赖所产生的消费预期,一旦消失,回来是非常困难的,这也是各类老品牌共同面临的问题。
针对委托生产、委托加工的风险,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同仁堂集团旗下子公司委托第三方生产产品,应该加强对于第三方生产方的监督管理,包括事先明确产品的具体要求,在销售之前对于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要求。如果仅委托第三方生产,然后进行销售,至于第三方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相关标准不予核查,则委托方也应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对于消费者如何维权?翟钦蕊指出,首先,要保留购买证据,包括产品宣传页面、产品实物、购买凭证、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发票等;然后,可以尝试协商退款索赔;如没有结果,可以拨打12315求助;最后,还可以司法诉讼。
据央视财经报道,此前,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涉事“南极磷虾油”产品企业,引发社会关注。上海市消保委对市场上销售的15款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成分含量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向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的南极磷虾油价格为每瓶3.7元,而终端销售价格每瓶60多元。
上海市消保委在约谈中,询问涉事产品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有关南极磷虾油产品销售情况的相关细节,对方一问三不知。对于这款在电商平台卖60多元的产品,出厂价仅为3元到3.7元,售价约为出厂价的20倍。经销商却在约谈中表示,价格由生产商说了算。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价格的合理性,这个我没办法回答,就针对生产企业来讲,可能有工艺保密性。他报多少我就认多少,比如说他报三元我认,他报五元我也认。”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我们觉得这可能还不是一个生产者和经销者这么简单的概念。有点类似于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可能他就可以‘甩锅’了。”
唐健盛称,南极磷虾油的原材料通常每公斤300元到400元,一瓶60克的南极磷虾油原材料通常需要30克,一瓶南极磷虾油仅原料成本就要10元左右,而出厂价格3元多根本覆盖不了成本。法律人士指出,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如果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已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公司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事件被曝光后,央视财经记者发现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所谓“纯度99%的磷虾油”产品仍在各大电商平台上销售,并出现大规模降价甩卖。目前,上海市消保委已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自查,向公众说明情况,并联合生产商召回所有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和赔偿。
12月20日,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日有关“南极磷虾油”的舆论关注,北京同仁堂集团高度重视、深感痛心,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已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