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取暖季,千家万户燃起天然气化作一股股暖流,守护着冬日里的烟火气。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加之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人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篡改燃气表,达到少缴、不缴燃气费的目的,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最终这些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万荣县公安局接连破获两起盗窃天然气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例一
2025年11月28日,万荣县公安局接到燃气公司报警称,其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一户居民家中燃气表数据异常,疑似人为盗窃天然气。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专业技术人员拆解检测,确认该燃气表系人为改装,计量功能失效。民警开展调查,收集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贾某及天然气公司员工王某。
经查,2018年至202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贾某与王某结伙盗窃天然气,贾某每年向王某支付2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费用后,王某帮助其改装家用燃气表内的计量装置,使天然气燃气表无法正常工作,进而盗用天然气取暖,至今共盗取天然气金额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5年12月13日,万荣县公安局接到燃气公司报警称,其工作人员在某村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一用户擅自拆改自家燃气表,疑似人为盗窃天然气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专业技术人员确认该燃气表系人为改装,民警开展调查,收集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畅某某及天然气公司员工苏某某。
经查,2022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畅某某通过安装的两个壁挂炉为其经营的公寓取暖,在每年取暖季来临之前,畅某某伙同燃气公司职工苏某某多次私自将燃气表进行改装,以此盗取天然气,畅某每年向苏某支付4000余元改装费。至今共盗取天然气金额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畅某某、苏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私自改装燃气设备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可能引发爆炸、中毒等恶性安全事故,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运城公安提醒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使用天然气,切勿心存侥幸尝试盗气行为。如发现偷气或私改燃气管道行为,请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
来源:运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