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桃源县某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湖南某科技公司这一小微企业纾难解困,以司法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该案中,湖南某科技公司自2024年3月起租赁桃源县某投资公司的厂房开展生产经营,却因项目周期长、投资回本慢等原因,一直未能支付租赁费用。桃源县某投资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科技公司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等共计50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湖南某科技公司对拖欠租金的事实无异议,但坦言企业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新搭建的生产线尚未完全投产,若此时解除合同、退还厂房,生产设备将无处安放,前期投入或将付诸东流,企业经营也将陷入绝境。
承办法官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体察小微企业生存之艰与发展之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经营的干扰,法官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深入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科技公司严明法纪、讲清后果,督促其诚信履约;另一方面,引导投资公司换位思考、着眼长远,体谅创业初期的现实压力。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引导双方共同寻求一条互利共赢的解决路径。
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科技公司所欠50余万元租金将以按月分期方式支付,同时协议明确,若其未按期履行,投资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调解结果,既有力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也为困境中的小微企业赢得了持续经营的宝贵时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桃源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发挥调解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制度优势,以更具温度的柔性司法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熊淋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