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6年1月1日起,《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修订前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于2016年1月颁布,是全国首部大数据领域法规。《条例》将为贵州数字经济发展走好第三步——坚持算力、数据、应用、产业联动,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引领和保障。
发挥“定盘星”作用,引领全省持续打响、擦亮、做实大数据金字招牌。《条例》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贵州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化,聚焦算力基础、数据资源、应用赋能、产业发展、促进措施等重点,从法治层面构筑起数智贵州建设的“四梁八柱”,将持续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充当“聚合剂”功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数字经济发展涉及面广,需要各方协同。《条例》进一步理清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创新提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发展“1+3+1”职责体系。同时,省直部门强化部门数据管理,实行“一把手”主抓,明确内设机构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数智化发展相关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新格局。
提供“工具箱”支持,推动破解发展难点堵点。《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贵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反映突出的算电协同、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公共数据归集与开发利用、融合赋能等问题堵点,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为破解数字经济发展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工具。
亮出“承诺书”诚意,助力优化数智营商环境。《条例》专门设置“促进措施”章节,从资金、用地、人才、技术、标准、场景开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硬核措施,构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数智发展环境。这实质上是向市场、向企业发出的一份郑重“承诺书”,将极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姗 朱登芳 刘青
编辑 骆航念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