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摄影报道
《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内江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营商环境建设,标志着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政策推动”迈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2025年12月17日,内江市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发布会
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营商环境办专职负责人朱飞介绍,《条例》共36条,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规范审慎的法治环境、畅通高效的政企沟通四大核心领域,紧密结合内江实际,力求务实、精准、管用。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条例》明确要求对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事项集成办理,并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提供精准化服务。
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条例》还以法规形式对政府作出刚性约束,要求必须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合同,不得“新官不理旧账”,并建立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款项的常态化机制。针对企业关心的用地、用工、融资、创新等问题,《条例》都一一作出了回应。
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条例》同样作出细化规定,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除涉及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外,所有检查都应依计划进行,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这实质是将“企业宁静日”制度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化。
在此基础上,《条例》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倡导并鼓励实施“综合查一次”、合并检查等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明确有关部门要落实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