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着力构建“1部《方案》+9项机制”的工作模式。该体系涵盖平台枢纽建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服务队伍培育、公证服务供给优化、仲裁程序规范、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司法鉴定执业秩序规范等重点领域,全面助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方案》作为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35年目标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机制落地见效,省司法厅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责、县级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媒体等多方监督机制,通过“体验式”检查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和公开通报。
截至目前,全省96.77%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所今年已代理民事案件1011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8件。(翟静 曲东旭 记者 蔡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