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东南州镇远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中枢”作用,强化与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确保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打通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移送法律监督线索20条,成案20件,成案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检察办案监督质效。
更新执法理念。镇远县检察院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今年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使各部门办案人员对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流程有了进一步了解,充分认识到推行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办案人员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能力和积极性。
规范线索移送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明确了线索送的程序和范围,规定了线索移送、接收、办理、反馈时效等,确保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有据可依。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移送、管理工作,制作《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表》《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线索接收表》《法律监督线索统计台账》,统一文书模板、严格审批流程,定期对线索移送、接收、办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确保线索流转有序、办理规范高效。
加强分工协作。各部门对发现的监督线索移送方向、成案可能性、法律监督预期效果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对于不确定的案件线索听取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意见,综合分析后确定移送方向,确保线索流转准确、有效。案管部门严把案件受理和办案流程的审核监督,充分发挥案管业务受案审查、数据整合、流程监控的关卡作用,提高主动发现意识,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积极发挥监督服务和统筹协调职能,不断完善线索接收、移送、反馈机制,以检察一体化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
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中枢”作用,履行好接收和移送线索的同时,强化后续跟踪督办职责,运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职能开展工作,加强对线索的动态监控,强化跟踪督办职责,确保相关部门线索查办的成案率,切实提升业务监管的针对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恬
编辑 曾书慧
二审 陈毓钊
三审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