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寒潮来袭,“羊毛袜”“羊毛被”等保暖品迎来销售旺季,一些商家看准“商机”,玩起“文字游戏”。羊毛含量仅3.8%叫“羊毛袜”,填充物没有标注羊毛成分叫“羊毛被”,这样名不副实的行为,让不少消费者感觉被骗。
12月10日,记者调查发现,多地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类似案例。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商家隐瞒商品实际成分、用误导性表述夸大羊毛含量属于“欺诈”。
“羊毛”宣传暗藏猫腻:
羊毛袜仅有3.8%羊毛 羊毛被无羊毛含量
12月10日,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搜索“羊毛袜”“羊毛被”等羊毛制品,不少商品在名称中放大、突出“羊毛”“美利奴羊毛”等标签,但在仔细查看商品详情页后,才发现标注的羊毛含量极低。
以某店铺一双售价39.48元的“羊毛袜”为例。该商家在商品首页展示图上标注出“软糯羊毛”,商品名为“袜子女羊毛加厚”。而在认真查询商品详情页后,才看到面料中,绵羊毛含量仅3.8%,其他大多为聚酯纤维等合成材料。另一家单双售价为21.83元的“羊毛袜”,羊毛含量更低,仅2.3%。
“羊毛袜”商品宣传
“羊毛袜”商品详情页中,羊毛含量仅3.8%
此外,“羊毛被”中“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更为严重。记者在某家店铺所售卖的产品中看到,商品名称明确标出“澳毛美利奴羊毛恒温保暖四季冬被”,售价为每件497元至776元不等。但商品详情中,该被面料标注为100%聚酯纤维,填充物为70%聚酯纤维和30%再生纤维素纤维(含蛋白),并未明确标注有羊毛含量。
“羊毛被”商品详情中未提及羊毛含量
商家回复
当记者询问商家被子中是否含有羊毛时,商家回答为“30%羊绒蛋白+70%卡芙丽藕孔纤维填充”,当记者继续追问是否与羊毛有关时,商家并未正面回复,称被子“是羊绒蛋白、羊毛蛋白的植入”。
业内针对“羊毛制品”羊毛含量有标准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多起典型案例
行业标准《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中明确,“精、粗梳纯绵羊毛针织品”是绵羊毛含量为30%及以上的混纺针织品;国家标准《GB/T 32605-2016 羊毛、羊绒被》中明确,羊毛被需含羊毛50%以上(100%为纯羊毛被),羊绒被需含山羊绒30%以上(95%及以上为纯羊绒被)的术语定义,并规定“绵羊绒”不属于行业标准术语。
而针对羊毛制品市场的虚假宣传乱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典型案例。
今年11月,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指出,今年3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自佳羊绒制品店因在抖音直播间销售无标签纺织品,并自行加贴“100%山羊绒”标签,经检测产品实际不含羊绒成分,被当地监管部门没收不合格产品906件,并处9.78万元罚没款。
“羊毛袜”宣传页
“羊毛袜”羊毛含量仅2.3%
今年1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徐霞客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羊绒制品生产、销售主体专项排查工作,共排查辖区内羊绒制品生产厂家1家(已停产)、销售门店12家。 对销售门店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产品存在使用旧标准、厂名厂址标注不全、未标明羊绒含量等问题,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商家全部下架整改。
律师说法:
商家用误导性表述夸大羊毛含量属于“欺诈”
“如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那么就不应当称为‘羊毛被’,或者说属于不符合规格的产品。不符合标准不能称为羊毛被,在销售推广时声称属于羊毛被,这样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表示,商家隐瞒商品实际成分、用误导性表述夸大羊毛含量的行为属于欺诈,如商家的推广行为及产品成分经查证属实,那么商家则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羊毛被”商品宣传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主张价款3倍的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按500元计算。此外,若商家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可责令商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若被认定为虚假广告,还可以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相应罚款。若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虚假广告罪,则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林小明律师建议,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益,可通过规范取证留证,采取多种合法途径维权:比如,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退款;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也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进行处理;还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