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成功化解本诉与反诉交织的复杂争议,既保障了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各方经营发展需求,以司法实践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5月,原告某幕墙门窗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桃源某生活广场外墙幕墙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约定由幕墙门窗公司承接该项目幕墙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工程质量标准等问题产生分歧,矛盾逐渐升级。幕墙门窗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建筑公司及其桃源分公司支付工程款65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并要求开发商某置业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与此同时,建筑公司提出反诉,主张幕墙门窗公司存在工期延误情形,应支付违约金36万余元,且工程未达“优良工程”标准,需在总价结算中下浮计算,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识到,该案涉及建设工程领域多方主体,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可能加剧企业间的矛盾对立,还可能影响项目后续推进,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官秉持“司法护企、案案为民”的理念,将多元解纷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一方面,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深入分析双方提交的合同条款、验收记录、造价审核报告等证据,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另一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沟通,耐心倾听企业诉求,积极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争议,自愿就本诉与反诉一并达成和解协议:截至2025年10月22日,建筑公司尚欠幕墙门窗公司工程款687万余元(含质保金),扣除18万余元后,应付款项668万余元分期给付,置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高效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建筑公司缓解了即时付款压力,保障了项目的后续稳定推进,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共赢,彰显了多元解纷在涉企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企业司法需求,深入践行“多元调+用心解+优服务”工作理念,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升涉企纠纷化解质效,切实以司法力度、速度和温度护航企业发展,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龙希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