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0日讯12月10日,《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介绍,《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滨州市以法治守护文化根脉、以制度保障非遗传承的重要举措。作为法治建设职能部门,市司法局将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创新普法,为《条例》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将《条例》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要点,重点面向吕剧院团、传承人、相关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开展针对性宣传解读。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大力拓展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普法阵地,制作通俗易懂的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普法产品通过“法治滨州”平台广泛推送,增强吸引力和覆盖面。探索“法治+文化”普法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将《条例》宣传融入吕剧创作、演出等活动中,实现文化传承与法治宣传同频共振。
细化措施,为《条例》实施配套相关政策。根据《条例》实施需要,及时推动制定关于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对象认定管理、珍贵资料与实物保护、艺术人才培养扶持、创新成果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办法或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抓手、执行有依据。严格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拟出台的涉及吕剧保护传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符合《条例》精神,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实政策基础。
强化执法,为《条例》实施筑牢合法防线。指导、监督相关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条例》中设定的涉及保护措施、传承支持、法律责任等条款,细化执法标准和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定期通过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协作,为《条例》实施凝聚社会合力。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与文旅、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解决《条例》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深化“普法+执法+服务”联动,将《条例》贯彻与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为吕剧院团、传承人提供法律咨询、公证、调解等专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吕剧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引导公民通过捐赠、传承、宣传等方式参与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吕剧文化的强大合力。(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