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近日,济南市民汪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其2023年购买济南稼轩文旅城鸿儒苑小区住房时,参与了山东稼轩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与山东宜和宜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交“1万抵8万”送家具家电活动,合同承诺交房后60个工作日送货。如今交房已近一年,汪先生权益却一直未兑现。在经历了发货推诿、协商退款后,目前仍因宜和宜美与绿地泉集团之间的内部债务纠纷,面临“钱货两空”的困境。
购房时“1万抵8万”送家具家电,交房后一年迟迟不到位
2023年4月,汪先生购置了山东稼轩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稼轩文旅城鸿儒苑小区住房。汪先生说,当时经售楼处置业顾问推荐,他参与了山东稼轩文旅与山东宜和宜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宜和宜美”)联合推出的促销活动:向宜和宜美支付1万元,剩余款项由山东稼轩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即可在交房后获价值8万元的家具家电。“我当时与宜和宜美签订了《家居产品供货安装》合同,对方给开了1万元收据。”汪先生告诉记者。
2024年12月31日房屋如期交付。2025年4月,汪先生联系宜和宜美送货,“开始是承诺劳动节后送货,后来又说因为山东稼轩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支付尾款不给送货。”汪先生表示,后来稼轩文旅城把款结清了,宜和宜美又改口说因绿地泉集团泰安项目欠款事宜无法履约。
多次沟通无果后,汪先生与宜和宜美于2025年7月18日达成退款协议,约定45个工作日返还1万元。但到期后,退款仍未到账。
退款协议成“空头支票”,万元款项被卷入债务抵扣
“9月底,我联系宜和宜美,对方再次以绿地泉债务问题未解决为由拒绝退款。宜和宜美跟我说,稼轩文旅支付的款项用于抵扣其他项目欠款,目前还有30多万元缺口,所以没法给我退款。”
记者联系宜和宜美工作人员,一位陈姓经理表示,汪先生支付1万元后,虽然后期稼轩文旅结清了尾款,但绿地泉集团其他项目尾款迟迟未到账。“按照与汪先生的合同约定,1万元不予退还。”对于此前的退款协议,陈经理称“仅是口头约定”,强调“需与稼轩文旅签署解除协议后,才会退还汪先生1万元”,但无法给出具体时间。
“我觉得这个理由说不过去,合同约定中我要付的钱和开发商要给他们的钱都已经结清,宜和宜美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送货。这与开发商母公司其他项目的纠纷有啥关系。”汪先生质疑。
律师:宜和宜美拒退属违约 业主无需担第三方债务
针对此事,北京金城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徐兆宇律师表示,汪先生与宜和宜美的合同符合《民法典》规定,汪先生已履行1万元付款义务,宜和宜美与绿地泉集团之间的纠纷与汪先生无关。宜和宜美以第三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发货或者退款,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仅对当事人,也就是汪先生和宜和宜美具有约束力,第三方是否付款属于宜和宜美与第三方的合同关系,与当事人无关。
“宜和宜美未按约定发货已构成违约,若能证明后续退款协议存在,该协议亦属有效合同,其拒绝退款仍属违约行为。”徐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