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公交司机多次发车前酒精检测不合格,被辞退后起诉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近日,北京平谷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院驳回当事司机的诉求。法官指出,职业操守是劳动纪律的底线,更是公共安全的红线。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九派新闻,公交车司机作为职业驾驶人,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法律对此有更严格的要求。刘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制度,更触犯了法律的基本底线。法院的判决将公共安全置于首位,体现了司法对生命权的尊重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1】司机辩称食物或中药导致检测有误
2024年6月,刘某入职北京某客运公司担任司机,同年7月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5年7月,公司以“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刘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刘某称,公司未明确其违反哪条制度,也未提供酒精检测的具体数据,还提出“也许是某些食物或中药,可能导致检测结果有误”。
公司提交证据指出,刘某在多个工作日发车前酒精检测不合格,如2024年12月29日早上多次检测结果在12-27mg(毫克)/100ml(毫升)之间,直至下午才降为0;2025年6月12日更检测出37mg/100ml,属饮酒状态。此外,刘某还存在未按规定检测、上班时间聊天等行为,公司曾对其作出多次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客运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乘客安全是其基本义务,但其在驾车日前饮酒,在驾车日仍被检测出酒精,属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还存在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因此,刘某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职业操守是履职之本,安全底线不可逾越。上岗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检测规定,杜绝饮酒等可能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制度培训和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警示、依规处理。唯有双方共同守责,才能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构建规范、诚信、有序的劳动关系。
案情发布。图/北京日报
【2】律师:公共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
针对本案,谭敏涛律师告诉九派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刘某多次在工作日发车前被检测出酒精,且数值曾达到饮酒状态(37mg/100ml),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作为公交车司机的基本职业操守和安全规定,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公交车司机作为职业驾驶人,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法律对此有更严格的要求。刘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制度,更触犯了法律的基本底线。
他认为,公交车司机的工作性质特殊,关乎乘客的生命安全。酒后驾驶(即便是“隔夜酒”导致次日体内仍含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构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法院的判决将公共安全置于首位,体现了司法对生命权的尊重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谭敏涛补充,刘某提出的“食物或中药导致检测有误”的说法,缺乏证据支持,属于单方猜测。而公司提供了具体的检测日期、数值等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刘某违规事实的成立。法院采信公司证据,符合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
“刘某不仅在酒精检测上多次不合格,还存在未按规定检测、上班时间聊天等其他违规行为,且公司已对其作出过多次处罚。这表明其主观上对规章制度缺乏敬畏,屡教不改。法院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支持公司解除合同是对诚实信用、恪尽职守的劳动价值观的捍卫。”
其称,此案判决对多个主体起到了警示作用。对劳动者(特别是特殊岗位从业人员)而言,关系到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健康的职业,必须将“安全第一”放在首位。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特别是饮酒,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还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要心存侥幸,认为“隔夜酒”或“少量饮酒”不影响工作。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必须确保上岗前体内酒精含量为零。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建立明确、细致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和违规处罚措施。并应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确保劳动者熟知并理解。在实施酒精检测、安全考核等管理行为时,应使用规范的设备,保留完整的记录,确保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当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应按照规章制度及时作出处理,并保留好处罚通知、送达凭证等文件,做到程序合法、处置有据。
此案也提醒,对社会公众而言,公共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公众若发现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等危险行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保障公众安全。而在劳动关系中,尤其是关乎公共安全的行业领域,职业操守是必须遵守的规范。公交车驾驶员酒精含量超标,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这不仅是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的惩罚,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保障。”谭敏涛说。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
编辑 王佳箐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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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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