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董凡超 曹天健
“对待群众充满感情,对待工作充满激情;用心去调,难事可解。”这是山东省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副主任刘兴锋的工作座右铭,群众习惯称他为“暖心人、贴心人”。
自参加工作以来,刘兴锋在“调解工作第一线”大显身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忠诚可靠、一心为民、担当作为、甘于奉献的新形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调解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恶性事件。在刘兴锋眼里,接手的矛盾纠纷没有小事,都是大事。在调解工作中,他始终在感情上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成为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主心骨”。
2020年4月,滕州市居民于某在与朋友饮酒次日醉酒死亡。刘兴锋第一时间联合派出所,在调查了解情况、固定证据的基础上,邀请调解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干部联合调解,连续作战12天,成功调处这起纠纷。
在处置突发危险纠纷时,刘兴锋从不计较个人安危,关键时刻敢于冲锋在前。一对新婚不久的年轻夫妻,却因一场争吵,妻子一气之下服毒自杀。其娘家集合了数十人,手持棍棒来到男方家里,并扬言“一命抵一命”,一起民转刑案件即将发生。
危急时刻,刘兴锋赶赴现场,对手持棍棒的领头人表明身份,在他的耐心劝阻下,大家放下了手中的棍棒,最终在自愿、平等协商下,妥善解决了纠纷。
从业28年来,刘兴锋共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00余起,实现了“调解促平安”的法律效应和社会价值。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基层人民调解的岗位上,刘兴锋结合调解实践,探索总结出“四步工作法”,及时把纠纷解决在基层。一是“查”,查清案件事实。在纠纷中,当事人往往各执一词,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摸清事实。二是“论”,论清纠纷的法律关系和所遵循的法律依据。三是“辨”,辨清是非,辨出公平正义。四是“和”,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促成矛盾双方和解。
刘兴锋常说:“小案不小办,守护大民生。”在长期的基层调解实践中,刘兴锋总结出“背靠背”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冷热交替”调解法,让一桩桩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今年4月,滕州市民蒋某、李某等人多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枣解决·枣满意”等线上平台反映其小区有20余户居民家里经常停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经查证,问题因小区居民私自改装房屋内部结构、加装多处用水出口导致。厘清事情缘由后,刘兴锋组织小区开发商、小区业主代表、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讨论,“辨”明是非后,决定由所涉及居民拿出部分资金、综治中心协调相关单位筹措部分补助资金,更换大口径供水入口管道、水表增容。最终,这一民生诉求得以完美解决。
为给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专业的服务,刘兴锋推动在滕州市荆河街道设立“兴锋调解工作室”,在滕州市大同天下社区成立警调对接的“枫桥经验”调解室。在滕州市综治中心,他促成设立“张鹏工作室”“高永平工作室”“刘玲工作室”以及滕州市民诉求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访调、诉调、检调等多调对接,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枣解决·枣满意”平台数据互通,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网络。
在滕州原国际机床市场72户商铺要求履行合同纠纷案中,双方此前多次协商无果。刘兴锋在认真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集中于如何合理办理退款这一争执焦点着手调解,遍访当事人,终于让双方实现和解。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刘兴锋主动建言献策,助推招商引资,义务当好项目“法律顾问”,为“二次招商”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在参与滕西中学及孙楼、鲁寨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他主动加班加点,开展政策咨询、矛盾调解,成为搬迁户必找的“明白人”,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找到我就是对我最大的信任,能让群众的问题得到满意解决是我最大的骄傲。我会一直坚持这份事业。”刘兴锋坚定地说。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