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其峰
12月9日,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经临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临沂市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共二十八条,聚焦规划引领、系统管控、因地制宜和长效运行,突出四大特点: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海绵城市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用地供应条件;二是实行建设闭环管理,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流程;三是注重因地制宜,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逐步改造,特殊情况可经论证调整标准;四是明确运维责任,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临沂市于2023年成功入选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在2024年国家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级,是山东省首个获此评价的城市。此次立法旨在固化示范建设经验,响应国家部委要求,为海绵城市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