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吴一痕 舒文琪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可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姐妹联手冒用医保卡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即便不起诉,也逃不掉行政处罚!
12月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4月,孟某玉因未办理医保,在武汉某医院就诊时,竟冒用亲姐姐孟某莲的医保卡办理住院、结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共计7100余元。事后,二人主动退还全部资金,并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二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系初犯,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于2025年9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零责任!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启动调查程序,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孟某莲、孟某玉作出行政处罚,坚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与公平使用。
“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任何人不得非法占用。”承办检察官提醒,该案通过“刑事从宽+行政惩戒”的联动机制,既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体现了对医保基金的依法全面保护。骗保行为,无论金额大小、是否退赃,都必将受到法律追究。切莫心存侥幸,伸手必被捉!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