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铁四局关于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上海公司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公司特别策划并开设了《安全管理》专栏,重点宣传各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特色活动、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引导全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本期聚焦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推出《安全法规大学习③》。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是指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本行业的管理工作中,确保安全生产得到有效落实。这一原则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需将安全生产纳入业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调的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各级负责人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时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解读“三管三必须”原则
2013年1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输油管线重大爆燃事故现场时,首次提出“三管三必须”,直指 “安全责任割裂、监管缺位” 的核心问题。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全生产法》修订案,正式将这一原则写入法律条文,从 “政策要求” 升级为 “法定责任”。
·
✪应急管理部宣传海报
“三管三必须”是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原则,打破了“安全仅由安全部门负责”的传统认知,明确了各主体的安全责任边界,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为安全生产筑牢了制度根基。
监制丨李 伟 李超伟
审核丨宋中海 刘雪奎
编辑丨朱弘扬 江 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