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在“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微信群里,看到女儿发来的一个链接:“妈,快看这个!吃这种水果等于吃砒霜,超市都在卖!”
“这可不得了!”以热心肠著称的王阿姨顿时紧张起来,毫不犹豫将文章转发到了自己的广场舞群、买菜群、邻居互助群等五个微信群。
在某工业园区的集体宿舍里,打工青年小赵正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为了在老乡聊天群里显得“消息灵通”、有存在感,他时常编造或夸大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一个周末,他瞅见宿舍楼下停着一辆警车,小赵按住语音键,用故作神秘的语气说:“重磅内幕!XX公司老板卷款跑路了,警察都来了,他们的产品要烂手里了!”消息发出,看着群里瞬间弹出的一连串惊叹表情和追问,他感到一阵满足。
这两条出自不同动机的信息传播,最终都引发不良后果。
王阿姨转发的“毒水果”警告,在经过无数个群的“添油加醋”后,衍生出十几个更骇人听闻的版本。水果销量骤降,诚信经营的商家无辜蒙受经济损失,正常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
小赵那句为“刷存在感”而发的语音,被群友截图后,在行业相关的网络圈子里疯狂传播。很快,涉事公司的合作商们纷纷致电质询,公司声誉一夜间遭受重创,潜在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针对两条被“广为传播”的信息,警方网安部门迅速展开行动,两位行为人将面临法律的追究。
对此,纳雍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彭芳芳进行了专业解读:“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但绝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可处以拘留、罚款。若情节严重,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或他人、企业重大损失,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面临严厉的刑事追究。”
纳雍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彭芳芳。
那么,发布、转发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检察官彭芳芳给出三条实用建议:
1、擦亮眼,先核实:遇到耸人听闻、来源不明的信息,尤其是涉险情、健康、重大事件时,先通过官方渠道交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