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圈社&道哥说车 张浅】小米汽车这手“变脸”戏法,终于在法院面前露出了破绽——白纸黑字的“验车后付款”,到了真要提车时却变成了“先打款再验货”。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这场消费纠纷画上了阶段性句号:小米相关公司需向消费者返还双倍购车定金,合计10000元。这一案件被视为全国首例针对小米汽车未交付车辆却催收尾款的司法裁判。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因付款方式引发的普通纠纷;但深入剖析,却暴露出小米汽车销售体系中精心设计的法律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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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说变就变”的付款游戏
这场纠纷的起点要追溯到2024年7月。当时,李女士在海口交付5000元定金订购小米SU7,满心期待着提车日的到来。促使她做出购买决定的关键因素,是小米汽车在官方宣传中明确承诺的“当然可以!小米支持验车后付尾款”。
然而,故事的走向在后续几个月发生了戏剧性转折。到了10月份,因资金周转问题,李女士与小米客服沟通后获得了订单顺延的许可。客服承诺订单将保留360天,其间她可以随时申请排产。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2月的一场“突袭”打破了这一切平衡。小米突然下发通知,要求李女士在七日内付清全部尾款,否则定金将不予退还。
“连车都没见到,就要我先打30多万全款?”李女士对此感到难以接受。更让她气愤的是,在她此前明确表示“资金紧张”时,客服从未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最终,这场对峙以小米单方面认定李女士违约,并没收5000元定金告终。
法院揭开“格式条款”的面纱
转机出现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这份判决如同一束光,照进了小米汽车精心构建的法律暗角。
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指出,小米依据的格式条款存在明显问题: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未交车的情况下限期付款,实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变相限制了消费者对车辆质量进行核验的主要权利。
更为关键的是,法院认定小米官方“支持验车后付尾款”的宣传承诺,构成了消费者订立合同的信赖基础。小米事后行为与宣传不一致,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此外,法院还指出一个重要事实:小米海口公司在李女士未申请排产的情况下,主动安排车辆下线并催收尾款,这一行为违反了双方补充约定,已构成违约。
对于这一判决,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评价道:“宣传时说得天花乱坠,收款时冷若冰霜。这个判决的意义在于,它确认了企业的宣传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是说变就能变的。”
行业潜规则:购车流程中的“坑”
这起案件不仅是个案,更揭开了新能源汽车销售模式的普遍争议的序幕。与传统车企“小定-大定”的清晰流程不同,小米创新性地取消了小定环节,所有下单都算作“可退大定”,创造了“分钟破万”的营销神话。
但消费者在实际购车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困扰:锁定配置后才发现提车时间比预期晚得多,还要接受“随时可能被催全款”的条款。有车主透露,锁单前显示“8月交付”,锁单后变成“几十周后交付”,感觉被套路了。
更让消费者困惑的是承诺与现实的落差。小米官方公众号明确写着“支持验车后付款”,实际操作却完全相反。这一做法与特斯拉《订购协议》里明确规定的“车辆到店验收后支付尾款”形成鲜明对比。
截至目前,小米官方对是否上诉尚未给出明确回应。汽车行业分析师指出,这个案例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整个新能源汽车销售模式敲响了警钟。本案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格式条款不是霸王条款,宣传和行动两张皮的做法,终将消耗消费者信任和品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