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11月12日,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暨“信阳模式”十周年经验交流会在河南信阳召开。
“涉军审判事关捍卫国家利益、军人亲情冷暖、军民团结安定,根本上是政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中明主持会议。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巍致辞。
中部战区政治工作部少将副主任、战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伟强,河南省军区少将政治委员张庆文,解放军军事法院少将副院长聂光海讲话。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军队法治建设”“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人民军队是党和国家的钢铁长城,军人是共和国的坚强卫士。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离不开扎实的拥军工作。从法院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做好“司法拥军”,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涉军案件无小事”。事实上,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无论是军人军属权益受到侵害,还是国防利益、军队荣誉受到损害,人民法院都会在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多措并举、能动履职,依法妥善处理每一起涉军案件,为强军兴军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各级法院公正审理涉军案件2.78万件,严惩侵犯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布涉军典型案例7批25件、指导性意见9件,弘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浩然正气。
在此次会议上,张军提到,要“通过司法审判促进部队战斗力生成提高、深化促进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军地安全稳定”。
会议选在河南信阳召开,也颇有深意。
信阳是一片红色热土,其所在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走出了多支红军部队,先后有200多万人民群众参军参战,近百万人为革命牺牲。不负老区人民的奉献与信任,切实保障军人军属权益,让在役军人安心服役,始终是信阳法院努力的方向。
从2013年开始,信阳法院就开始全面推进涉军维权工作。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信阳召开的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信阳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把信阳法院涉军维权的做法称之为“信阳模式”。
具体来看。
“信阳模式”有十项机制,包括领导协调机制、军地互动机制、区域协作机制、扩大对象机制、绿色通道机制、专门审判机制、督办回访机制、救助救济机制、立体保护机制和诉外服务机制。
每一个机制的背后都有详细的内容。
比如,在领导协调机制方面,信阳两级法院成立涉军维权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涉军维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活动亲自协调;在扩大对象机制方面,将维权对象由国防利益、现役军人军属延伸至军烈属和革命烈士后代等红色群体;在绿色通道机制方面,对涉军案件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专门审判机制方面,在信阳市、县(区)两级法院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骨干负责审理涉军案件等。
涉军维权工作,还将持续加强。
在11月12日的会议上,张军提出了多个要求。
要依法严惩侮辱英雄烈士、损害军队声誉、亵渎军人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细对烈属、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和人文关怀,坚决捍卫军队军人荣光。
要依法严惩侵害国防利益、危害国防安全、损害部队战斗力的各类涉军犯罪,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
要积极主动践行“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军人军属身边案,做深做实军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大涉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以“头拱地”的精神、求极致的态度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要用足用好军地机关共同参与纠纷协调处理的制度机制,广泛吸收军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等参与多元解纷,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涉军维权,不仅是一项法律任务,更是一份对军人的承诺、对国防的支持。司法有力度、有温度,能让军人安心、军属暖心、强军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