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法庭法官将巡回法庭“搬”到了七旬老人赵大爷的家门口,并与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李家法庭联合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调解现场。
去年5月,大足区的赵大爷因病瘫痪,生活无法自理。他的三个女儿约定,每人轮流照顾10天。
然而,自今年1月起,小女儿赵三(化名)外出务工后失去联系,也让原有的赡养安排陷入僵局。无奈之下,赵大爷一纸诉状将三个女儿告上大足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宋雪发现,三名被告均居住在四川省安岳县元坝镇,且赵三始终联系不上,遂立即启动“资足无讼”川渝司法协作机制,在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李家法庭及当地镇村干部积极协助下,最终成功联系到赵三。
法官上门审案。
随后,法官们上门审案,并进行了现场调解。现场,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最后,经川渝两地法官、镇政府干部共同调解,赵三委托家人当场支付8000元赡养费,并承诺春节返乡后协商后续赡养事宜。
见女儿们已经作出承诺,老人当庭撤诉。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大足区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