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和药店却千方百计地将日常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蚕食着每个人的医疗保障。
近期,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曝光了一条“套”刷医保卡的黑链条。记者调查发现,时至今日,将医保卡变为“购物卡”的违法行为,依然在一些地区的药店和生产企业里上演。
一些企业为了能使商品刷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将牙刷、面膜等非医疗作用的产品申请为医疗器械,以此规避生活用品类不能刷医保卡的问题。
那么,这些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普通市民又该如何辨别和防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属性十分特殊。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基金属于公共财产,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它不属于某个政府部门,更不属于医保经办机构,而是全体参保人共同所有的公共财产。其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监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动用。这种公有属性,使其与私人财产和一般的政府行政经费在法律地位上截然不同,受到《预算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严格规制。
其次,我们将自己的“健康风险储备金”委托给国家建立的这个公共池,以换取在患病时获得经济补偿的承诺。因此,任何对医保基金的侵蚀,都是对这份社会信任的背叛。
最后,医保基金是“救命钱”。医保基金是实现这一国家义务、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权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它防止公民因疾病陷入贫困,防止家庭因大病而破产,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动摇了这个基础,直接影响的是社会最脆弱群体的生存底线。
普通资金的滥用,可能意味着经济上的损失。但医保基金的滥用,其后果更具悲剧性。
医保基金的总量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被不该占用的人(通过骗保)占用了,就意味着该用的人(急需救治的重病患者)可能面临报销额度紧张、用药受限,甚至无法获得及时救治的风险。
基于医保基金的特殊属性,法律通过民、行、刑三位一体的,尤其是动用诈骗罪这一重器进行制裁的方式,清晰地划定了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薅医保羊毛”的行为,形式多样,但本质上都是对公共财产的欺诈与侵占,不仅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更直接侵蚀了我们每个人的“救命钱”。
有很多人表示,到底哪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呢?
● 个人层面
个人是医保基金使用的终端主体,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操作”,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常见形式及定性如下:
1、出借、冒用医保凭证
这是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亲属、朋友就医购药,或冒用他人医保凭证报销费用。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凭证骗保,数额超5000元即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若购买他人医保凭证后使用,还可能同时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择一重罪处罚。
当然,用个人账户为直系亲属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冒名就医购药,是合法的家庭互助行为。
2、超量购药转卖牟利
一般行为是通过夸大病情、分次在不同药店购药等方式囤积医保药品,再转卖给收药贩子获利。
从行政责任角度出发,行为人需要退回骗取资金,暂停医保待遇,纳入信用黑名单。符合“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获取非法利益”情形,根据《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直接以诈骗罪定罪,涉案43万元已达“数额巨大”标准,可处3-10年有期徒刑。
3、参与“医保套现”
一般行为是在药店通过刷医保卡购买高价药品后,由药店回收药品并返还部分现金,实现 “医保资金变现”。
从行政责任角度出发,个人与药店均属违规,个人将被罚款并暂停医保待遇。
若参与次数多、金额大,个人构成诈骗罪,药店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收药贩子若明知是骗保药品仍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机构层面
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基金使用的关键环节,其违法形式更具隐蔽性和规模性。
1、串换物品套取基金
例如将日用品、保健品等非医疗物品,通过虚假备案或直接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结算。
一经发现,机构被暂停医保资格,处骗取金额1-5倍罚款,相关负责人被处分。
符合“将非医保支付范围费用纳入结算”情形,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诈骗罪定罪;若机构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则构成贪污罪。
2、虚构医疗服务骗保
例如患者未做检查却收取检查费,或开具与病情无关的药品;同一诊疗项目拆分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一经发现,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3、篡改医疗数据造假
例如伪造、涂改病历、检查报告、会计凭证等资料,或篡改医保结算系统数据,伪造就医记录。
一经发现,机构被全面核查,相关数据纳入失信记录。若属于“伪造医学文书骗取基金”情形,个人作案定诈骗罪,机构作案追究直接责任人刑责,涉案人员若销毁证据、拒不退赃,将被从严惩处。
4、违规诱导消费
例如以“免费体检送鸡蛋”“刷医保返现金”等噱头吸引参保人,诱导其过度检查、购买不必要药品,或为骗保提供协助。
首次违规限期整改,再次违规暂停医保结算。若诱导行为导致骗保实际发生,机构及相关人员构成诈骗罪共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量刑。
大家也不必过于惊慌,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违规使用”与“刑事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医保基金的故意”。
在行为上,是否采取伪造、虚构、冒用等欺骗方式;在主观认知上,是否明知行为违法;在获利情况上,是否通过行为获取非法利益。
值得警惕的是,许多初犯者往往认为“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只是占点小便宜”,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等到法律利剑落下时,追悔莫及。
因此,认清这些常见形式与法律后果,既是对自己的保护,更是对千万人“救命钱”的守护。
个人医保账户非常重要,一旦发现医保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采取行动,避免损失扩大。
首先,我们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APP(如“粤医保”“沪惠保”),或通过支付宝、微信的“医保电子凭证”小程序,查询个人账户收支明细、就医购药记录,重点关注陌生的消费时间、地点、金额。
如果发现交易异常,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截图线上查询的异常消费记录,保留药店购药小票、医院收费单据。
同时,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如全国统一热线12393)或通过医保APP临时冻结账户,避免进一步损失。
最后,收集完证据后,通过官方渠道举报,寻求监管部门介入。可以拨打全国医保服务热线12393,向工作人员说明异常情况,提供个人信息、异常交易明细、证据材料,工作人员会记录并转至属地监管部门核查。
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投诉举报”模块,在线提交举报信息,上传证据图片,可实时查询处理进度。
监管部门受理后,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若查实存在违规行为,会责令涉事方退回骗取的资金,并对其进行处罚;个人因被盗刷、冒用造成的损失,可凭监管部门的核查结果,向涉事方追偿,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熟人推荐”而参与违规行为,需牢记“无论关系多近,违规行为都需承担法律责任”,避免因人情而踩雷。
同时,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政策解读”模块、当地医保局举办的线上讲座,学习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
另外,若发现药店销售非医疗用品、医院诱导“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可按前文所述渠道举报,部分地区还设有“举报奖励”,具体政策可查询当地医保局官网。
莫把医保当“肥肉”,法律利剑高悬头。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既是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更是每个参保人的法定义务。唯有敬畏法律、规范使用,才能让“救命钱”真正用在刀刃上。
编辑:众众
审核:邱邱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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