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当法院一纸预重整决定书送达天宜新材时,这个曾经的新材料行业新星,正深陷债务漩涡的至暗时刻。近日,天宜新材发布公公告称,2025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天宜新材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晟宇”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预重整),公司同意前述申请事项,并自愿承担预重整期间的相关义务。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天宜新材在公告中指出,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北京一中院会最终受理天津晟宇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悉,天宜新材紧跟国家发展战略,深耕高铁主赛道,拓展碳陶制动材料、碳基复合材料、树脂基碳纤维复合材料等新材料在锂电负极、汽车制动、航空航天以及低空经济等应用领域应用,不断挖掘潜力,通过规模化、产业化、智能化、数字化,致力将公司发展成为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型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天宜新材实现营业收入5.64亿元,同比下降1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亿元。
天宜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沟通和征询意见,协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成功率及重整工作推进效率。
《电鳗财经》将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