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基层法庭的工作目的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是蹲在田埂上听老百姓倾诉的耐心,是把老百姓琐碎的表述转换成法律语言的细心,是在情况不明时主动调查的决心。”11月3日,谈起那场玉米地里的调解,新野县法院沙堰法庭庭长张依新感触颇深。
原来,张阿梅(化名)和刘阿光(化名)种着相邻的两块地,一家种旱水稻,一家种玉米。今年8月,南阳天气干旱,张阿梅就给自己种的地浇了几次水。刘阿光所种的玉米直到9月份还没结穗,经济损失较大,便认为是张阿梅浇水过多造成的,遂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张依新发现当地派出所已经对此案进行过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张依新决定到现场进行调查。
张依新和同事统计了玉米地受损面积、生长形态、特征以及旱水稻的生长情况,随后又走访了当地村干部,询问当地今年玉米收成情况,还找来其他种植旱水稻和玉米的农户、种植专家了解情况。种旱水稻的农户说:“今年雨水少,我们浇水比较勤,但旁边的玉米长得可好了,邻居还说多亏我们浇水多。”种植专家认为,今年南阳干旱持续时间较长,玉米受浇水影响的因素有限,且玉米受种质、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也可能出现不结穗的情况。
在充分调查后,张依新将调查结果一一反馈给刘阿光,刘阿光听后表示自己“有些武断了”。
看到双方有和解的希望,张依新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分别给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意见:刘阿光不再要求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张阿梅当场给刘阿光出了部分耕地翻土费用,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结束后,张阿梅握着张依新的手哽咽道:“我知道诉讼需要证据,我没文化,不懂这些。但你跑了这么多趟,还下地调查,我就觉得法庭是公正的、法律是公正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