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代理的某涉外离婚纠纷案,今天收到胜诉的裁定,驳回对方的起诉:
1.对方在国内起诉,我们指导当事人在国外起诉;#上海离婚律师梁聪
2.经过我们的努力争取,对方国内的起诉被驳回;#北京离婚律师梁聪
3.类似这种管辖权争议都是可左可右的,如果我们代理对方,我们也同样能胜诉(同样的案情,不管我们代理哪一方,我们都能胜诉);
4.对方的代理律师是有五百万粉丝的网红律师团队(某抖有近五百万粉丝、某红书有几十万粉丝);
5.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和对方打对台了,之前也有其它的离婚案和对方打对台(之前的离婚案也是对方输了);
6.和对方打对台的这几个离婚案,如果我们代理对方那边、我们其实更容易胜诉(因为案情对对方那边非常有利,代理对方那边更简单)、但这几个离婚案对方当事人给某网红律师团队代理、对方当事人都败诉了;
7.网红律师团队估计把时间都用在了专研流量上,办案极度不专业、不负责,完全是走过场式和表演式的,特别是前一个离婚案对方开庭内外只会玩人身攻击我们团队律师的把戏/人身攻击同行(否则我这次也不会专门拿他们出来说事),上一个离婚案连审判员都看不过去、制止了对方那个老律师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