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经常同时处理好几个客户的事情,同时我们会发现,客户的案件没有一个是简单容易处理的。如果非常简单,可能钱很少,案件就没有钱多事少的。
如果有钱多事少,那要想想这个案件是不是别的隐藏风险或者利益,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福德深厚,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从律师处理客户的法律问题的角度来说,有以下几个情形一定会给做案件带来一些障碍或者阻力: 法律关系复杂、证据不好或者证据很杂、客户人品不好、客户状态或者情绪不好、对方人品不好、公检法系统流程不顺畅或者律师团队内部出现问题等。
凡是处理问题相关的流程、人员等都可能是推进纠纷解决的阻力因素。 当纠纷出现了,需要律师出面解决的时候,各方的利益是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客户一定是自己解决不了了。
律师解决纠纷就是帮助客户重新建立一种新的利益平衡。客户遇到的困难才是我们律师的机遇,如果客户都能解决问题,可能就不需要律师了。
所以每次我再跟客户沟通交流的时候,都会尽可能用自己所学去帮助,不仅仅只是运用法律知识,还包括其他一切能运用到的。
用心服务客户,解决好客户的问题,也是检验我们的所学的实战能力机会,让自己知道自己的能力边界和可以提升的地方。
如果确实尽力了,而别人仍然不如我们的预期,可能非我们所能控制和改变的。正如诗云“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