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的山山水水,是大自然馈赠的宝贵财富,更是我们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10月29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赵海兵在接受桂林日报专访时表示,从“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千古美誉,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守护这片青山绿水始终是桂林的重要使命。《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实施,正是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守护绿水青山锻造出一把有力的法治利剑。
这部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施行近两年来,全市非法采矿案件从2021年的55宗骤降至2025年7月底的2宗,用数据印证着“长牙的制度”如何守护桂林山水。
立法之问:
为何聚焦“砂石土”?
“立法不是‘拍脑袋’,而是问题导向、需求驱动。”赵海兵开门见山。他回忆,2022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此前持续开展砂石土整治,但乱挖滥采行为仍屡禁不止——有的在漓江支流岸线“蚂蚁搬家式”偷采,有的借“工程名义”破坏山体,更有一些偏远区域因监管薄弱沦为盗采“重灾区”。
“这些问题,不仅破坏山体地貌、引发水土流失,更直接影响漓江流域生态和世界级旅游城市形象。”更深层的考量是政治责任的落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桂林,都对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我们通过地方立法,就是要将‘守护山水’从政治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法律制度。”赵海兵说,同时,这也是回应市民期盼——“这些年,老百姓对‘开山采石毁环境’的投诉越来越多,立法就是要给群众一个‘青山常在’的承诺。”
《规定》出台后,赵海兵参与了多轮宣讲。很多人问他,“河砂开采也管吗?”“这里要明确,《规定》聚焦的是‘砂石土’,河砂有专门的河道管理法规;我们管的,是那些破坏山体、影响景观的露天开采行为。”他特别强调。
禁采之界:
给山水划“保护圈”
“看得见山水、影响景观的地方,坚决不让挖!”谈起《规定》第四条列出的八大“开采禁区”,赵海兵展开一张桂林地图,指尖划过桂江、漓江蜿蜒的岸线:“这8条河流干流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就是老百姓站在岸边能看到的山体;漓江18条支流、机场高铁站、4A/5A景区……这些‘城市名片’的可视区域,都是禁采区。”
他举例说明:比如阳朔遇龙河,沿岸山体是游客拍照的“打卡点”,以前偶有零星盗采,现在禁采区划定后,巡查队再没发现过挖机踪影;再如七星景区周边山体,属于城市规划区,现在连取土都严格审批。市、县级政府还可动态划定其他禁采区。“这体现了立法的灵活性。”赵海兵补充说,“比如某个区域新发现地质脆弱点,或因旅游发展需要提升景观品质,政府可及时调整,让保护更精准。”
监督之网:
全民“护山”有渠道
乱挖滥采多在偏远山区,单靠政府部门巡查不够。《规定》专门设立举报制度,就是要发动群众力量。
现在市民发现盗采,可打12345热线、登录官网,甚至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照片定位。接受举报的部门要求10分钟内响应,3日内反馈结果,更重要的是——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2024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的案例让赵海兵印象深刻:有村民发现废弃金矿被盗采,凌晨打电话举报。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公安、乡政府1小时内赶到现场,当场控制3人、查扣设备。事后,举报人不仅收到奖金,还收到了匿名感谢信。他笑言:“现在村民都说,‘手机就是护山工具’,违法成本高了,盗采自然少了。”
修复之责:
破坏必“还账”
“挖坏了山体,不能一罚了之。”赵海兵指着《规定》第五条强调,“谁破坏谁修复”是核心原则。
他讲述了一个典型案例:去年临桂区某企业违规开采导致5亩山体裸露,有关部门责令企业3个月内完成修复。“现在去看,2000多平方米的地块种上了本地灌木,第三方评估完全达标。要是修复不力,不仅要继续治理,还可能被追究赔偿责任。”
为确保修复质量,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5部门联合建立验收机制。修复不是“随便种几棵树”,要符合生态标准,经得起时间检验。赵海兵说,这就像给破坏行为“上双保险”——不仅要停止伤害,还要把欠账还清。
协同之力:
多部门“打非治违”
非法开采链条长,单靠一个部门管不住。《规定》第六条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公安、交通等12个部门及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拧成一股绳。
赵海兵举例:“现在通过‘空天地一体’监测,卫星发现疑似盗采点,无人机立即取证,地面执法人员同步出动,公安布控抓现行,环保部门评估生态损害——全链条打击,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开展联合执法37次,查处非法开采、运输案件21起,查扣设备43台。
“部门联动不是‘各管一段’,而是‘一竿子插到底’。”赵海兵说,比如运输环节,过去可能“查了开采查不了运输”,现在从源头到终端全链条管控,彻底斩断利益链。
长效之策:
从“有法可依”到“深入人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执行。为推动《规定》落地,桂林做了三件事:
一是立体普法——通过“以案释法”进乡村、进企业,用真实案例讲清“禁采区不能挖”“破坏要担责”;
二是细化配套——明确禁采区动态调整规则、修复治理标准,让执法有章可循;
三是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自己查”与“群众报”双管齐下。去年曾有乡镇干部因监管缺位被处分,这就是警示。
“下一步,我们要持续跟踪《规定》实施效果,针对新问题完善配套措施。更重要的是,让‘保护砂石土资源’成为全民共识——只有每个人都成为‘护山员’,桂林的山水才能永葆生机。”谈及未来,赵海兵目光坚定,从立法禁止到全民监督,从严格修复到协同共治,《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正以法治之力,为“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筑牢生态屏障。
责编 | 杨浩威 · 校对 | 徐贝贝 · 审核 | 张朋
来源:桂林人大
声明:本订阅号部分文章资料和素材来源网络,不代表协会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无意侵权,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