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已经拖欠我装修尾款两年了,我多次向他催要他一直不给。”
“法官,他的装修质量有问题,我不给他尾款也合理。”
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快速调解、案结事了。
据悉,2022年8月,装修公司与常先生就常先生的婚房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常先生于2022年9月、2022年12月、2023年1月分别支付了三次装修款,但其应当在2023年1月底向装修公司支付的装修尾款却迟迟不予给付,装修公司与常先生曾因装修费用和装修质量问题多次发生争议,一直协商未果,装修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常先生支付尾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阅卷,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细节,发现装修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常先生是朋友关系,所以常先生才选择由原告公司为其婚房进行装修,考虑到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以及案件标的较小且争议明确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遂秉持“调解优先,定分止争”的司法理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展开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严重。装修公司认为其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装修义务,常先生应当支付尾款,常先生认为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已经给他的生活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坚决不支付尾款。为打破僵局,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开展深入沟通,一方面向装修公司展示案涉房屋的装修质量问题,讲明这件事情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名誉影响;另一方面向常先生释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且法官耐心调解道“朋友之间因为纠纷走上法庭不仅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也会影响到你们之间的朋友感情”。经过多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常先生当场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款1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场夹杂着兄弟情谊、法律关系的案件落下帷幕。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而且也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法理和情理的统一。今后,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作出不懈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走深走实,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矛盾化解的角落。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