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开放型经济促进工作中探索创新;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放型经济活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昨日发布公告,就《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统筹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是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实现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分章对开放举措、开放平台、开放保障等重点内容予以规范。
在开放举措中,该二审修改稿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五统一、一开放”要求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原则性规定;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开放型经济促进工作中探索创新;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外来投资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区分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在开放平台方面,该二审修改稿指出,支持经营主体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以及研发中心。
在开放保障方面,该二审修改稿指出,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放型经济活动;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等与海外高校、跨国企业联合培养开放型经济专业人才;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涉外法律、贸易、外语和区域国别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促进开放型经济智库建设,为发展开放型经济培养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