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茂名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暨消防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南方+从会上获悉,这部国内首部针对新业态经营场所的消防专项条例,将于11月9日正式施行。《条例》通过明确行业主管责任、创设名录管理等制度创新,破解剧本娱乐场所、民宿、医养结合机构等9类新业态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难题,为全国新业态消防管理提供“茂名样本”。
直面挑战
填补国内立法空白
“近年来,剧本杀、露营基地、产后康养机构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但消防安全管理却面临多重困境。”茂名市消防救援局局长欧得华在发布会上介绍,新业态不断涌现,存在“产业模式叠加、人员大量聚集、先天性火灾隐患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导致火灾防控难度陡增;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新业态场所分类不明确、部门责任模糊,部分经营者重经营轻安全,消防部门缺乏执法抓手,这些问题成为新业态安全发展的“拦路虎”。
发布会介绍,此前国内、省内均无针对新业态经营场所的专项消防法规,行业管理多依赖经营者自我约束,成熟经验难以固化推广。
为破解这一困境,茂名自2021年启动立法筹备,历经草案起草、多地调研、人大审议等阶段,最终形成这部“小切口、真管用、有创新”的专项法规,首次将剧本娱乐、点播影院、校外托管机构等9类常见新业态纳入法治监管范畴。
制度创新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条例》共26条,分为总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四个部分,其中五大创新机制将改变新业态消防管理“无据可依、责任不清”的现状。
“通过制度创新打通监管堵点,《条例》构建覆盖政府、部门、经营者的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茂名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何维解读。
一是明确行业主管责任,按“三管三必须”等原则,确定9类新业态主管部门,如文广旅体局管剧本娱乐、民宿等,新增业态由政府按相近原则定部门,避免监管缺位错位。
二是创设名录管理制度,消防救援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更新名录,备案后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异议复核,为精准监管提供底数。
三是细化主体责任,分“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前者明确经营者共性责任,后者针对不同业态提个性要求,如剧本娱乐场所装24小时监控。
四是填补执法空白,新增两项行政处罚,对用不合格装修材料、个体工商户未配设施等行为处罚。
五是平衡安全与发展,对经营者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先用教育提醒等柔性方式,为新业态留发展空间。
多部门联动
落地实施有“硬举措”
发布会现场,各相关部门同步公布《条例》实施后的配套措施。
“目前茂名已登记剧本娱乐经营场所6家、旅游民宿71家、露营基地20家。”茂名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朱华晓介绍,下一步将联合消防、镇街核查场所登记备案情况,建立台账、闭环整改;将在11月底前组织剧本娱乐场所、民宿、露营基地经营者开展专项培训;要求剧本娱乐场所加装“一键开锁”装置等。
针对产后康养、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对象特殊的特点,茂名市卫健局副局长宁凌峰介绍,将建立“常态化监管+隐患闭环+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联合消防、住建部门开展跨领域检查。同时,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求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等,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产妇制定“一对一”疏散方案。
“学生安全是重中之重,将分两类场所落实监管责任。”市教育局副局长麦丽敏介绍,教育局将消防安全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前置条件,300平方米以上机构需提供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凭证,300平方米以下需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日常检查中重点核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对重大隐患移交相关部门处置等。
夯实安全基础
构建“立法-普法-执法”闭环
“《条例》实施后,将通过多举措推动落地。”茂名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马智良介绍,近期将出台《自由裁量基准》《名录管理制度》等配套文件,细化执法标准与流程;结合“全国消防宣传月”,通过专家解读、案例警示、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系统提升新业态消防安全水平。
发布会还通报了茂名2025年1-9月消防安全形势。数据显示,全市119指挥中心共接报火灾114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614.7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4.6%,亡人、伤人数均下降10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2.2%。
“当前火灾风险主要集中在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消防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等方面。”欧得华表示,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会同各部门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监管等工作,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发布会由茂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卓剑斯主持。
撰文:颜志雄 通讯员 茂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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