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共6章53条,对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
公益诉讼,关乎万千老百姓的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代表公众向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违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破解了“公共利益谁来主张、如何有效保护”等实践难题。这部法律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从法律层面立柱架梁。
看点1
明确公益诉讼案件领域
何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当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但没有合适的主体提起诉讼替大家维权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公共利益代表”的角色。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自2015年开始试点、2017年正式实施,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逐渐拓展至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据统计,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领域,在分项列举现行法律规定的各个办案领域基础上,新增了实践中较为成熟的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领域,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领域”作为兜底。
草案提出,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保护优先、注重预防,并且规定“不得干预和替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侵害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看点2
鼓励社会公众提供线索,监督案件办理
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到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二十多部单行法;从制度初创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到如今覆盖面扩展至“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十余个领域,实践证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和优势日益凸显,在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发展和安全、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出,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草案还对调查取证的具体方式、开展检察听证等作出规定,回应办案人员的关切。
在社会公众参与方面,草案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线索,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草案还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看点3
把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
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中,检察机关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共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回复整改率达98.5%,大多数问题在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前就已得到解决。
此次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经调查认为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如果行政机关已全面采取整改措施,案件将被终结。如果公共利益仍然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将“当诉则诉”。
据介绍,从把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到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近年来,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对于审判与执行,草案配置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方举证责任,明确了执行程序,并且规定了检察公益诉讼中的调解、执行和解等制度。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