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其所在公司对员工每日喝水时间进行限制,仅允许上下午各两个时段,共二十分钟可以饮水。10月17日,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联系到潍柴烟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但接听电话者否认自己是该公司员工,并称不存在上述情况。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社局表示,此事需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拨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均暂未接通。
该网友提供的通知照片显示:“为助力高效工作,茶水间每日提供四次集中饮水时段,助您小憩后迅速回归状态。上午:9:30—9:35、10:30—10:35;下午:14:30—14:35、16:00—16:05。”此外,该网友还在评论区晒出另一张照片,内容是该公司此前张贴的通知,当时仅允许上下午各一个时段饮水,总计十分钟。规定明确标注:上午10:00—10:05;下午15:00—15:05,其他时间封闭。
10月17日,发帖人林女士向记者确认,她所在的公司正是潍柴烟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她介绍,10月3日,公司首次贴出规定上下午各一个时段、共十分钟可以饮水的通知;次日(10月4日),公司将通知更换为上下午各两个时段、共二十分钟可以饮水。该通知张贴后,员工基本上不会在规定时间之外去饮水。同时,由于属于新能源电池生产车间,对安全生产有严格要求,员工也不被允许自带水入内。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路金律师表示,喝水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保障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状态的基本需求。该公司限制员工喝水的规定存在不合理性,可能构成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因而可被认定为无效。路金律师指出,若劳动者认为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甚至可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