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此文紧扣央行《2025 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核心精神,直击宏观审慎政策的实践关键。文章深刻指出,政策需在稳增长与防风险间动态平衡,而基础制度完善是破局深层风险的根本。从跨周期设计避 “合成谬误”,到依周期调权重,再到 “双支柱” 协同,其拆解的实践路径极具现实意义,为理解金融治理与经济发展逻辑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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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政策应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
作者简介
王佳,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宏观审慎政策、经济波动。
近期,央行发布的《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了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思路,其中指出“探索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无疑为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治理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定下了基调。
宏观审慎政策关键在于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
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主要是防范系统性风险,但是最优宏观审慎政策并不等同于将系统性风险降至最低。过度强调风险抑制可能导致政策的负外部性加剧,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过于严格的审慎监管可能压制健康的信贷增长、抑制合理的住房需求,甚至可能引发资产价格的非理性调整。过于严格的监管环境也可能遏制有益的金融创新与金融市场的发展活力,从而损害长期经济增长。相反,过于宽松的宏观审慎政策则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失控,甚至触发金融危机,对长期经济增长造成严重冲击。防范系统性风险本质上也是通过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为长期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保障。因此,宏观审慎政策不应以系统性风险最低为目标,而是需要在降低系统性风险和经济增长之间进行权衡取舍,通过动态调节寻求风险防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平衡。
通过完善基础性制度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尽管宏观审慎政策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部分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积累,并非完全源于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缺失或运用不当,而是源于市场基础性制度的不完善,反映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此时仅通过宏观审慎政策难以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此时,从制度层面推动相关市场和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改革,才是从根源上抑制风险累积和扩散、缓解政策压力、提升政策有效性的关键路径。
例如,传统金融监管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真空”等问题,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利用组织结构复杂化、业务通道化进行监管套利,绕开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约束。建立和完善穿透式监管机制,能够打破多层嵌套、结构不透明等障碍,有效从源头抑制监管套利行为,提高金融审慎监管政策的有效性。
兼顾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设计,避免“合成谬误”
适时调整防风险和稳增长权重,更好实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