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10月13日电 (马骥 徐童)为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不断探索完善“不起诉+”模式,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今年我们办理行刑反相衔接案件10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意见4份,对4名被不起诉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通过“不起诉+行政执法”,规范案件移送标准、优化协作流程,在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后,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确保不起诉案件都能依法转入行政处罚程序,让被不起诉人受到应有惩戒,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取得"不枉不纵、罚当其责"的治理成效,避免"不诉了之"的执法漏洞,强化法律威慑力,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通过“不起诉+公开听证”,“开门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与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共同参与。通过“第三方视角+专业审查”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多维度探讨,确保审查结论客观中立,彰显司法理性与温度。严格规范听证流程,通过“办案人员汇报+听证员问询+集中评议”的规范流程对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审查,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透明。今年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7次,以透明的司法程序、温情的检察举措回应群众期待,让不起诉决定经得起法律和社会的检验。
在案件办理中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将法治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注重按照“三个效果”相统一要求,对被不起诉人通过个性化帮教、法治宣讲、训诫等方式,帮助被不起诉人增强法治观念,警醒被不起诉人敬畏法律,以“训”促改、以“诫”促治,有效降低其再犯风险,实现对被不起诉人的教育转化,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我们对拟被不起诉人开展法治教育服务65人次,通过‘不起诉+法治教育’,进一步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