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伍志鸿带领市人大调研组到企石,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企石镇人大主席林辉华、副主席姚振标,市公安交管、市市场监管、市城管执法、市消防救援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企石、石龙、横沥、茶山等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市调研组首先来到华润公元九里小区、华通城大酒店红绿灯路口、电动车品牌店,实地考察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集中充电桩点建设、电动自行车路面执法及销售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企石、石龙、横沥、茶山等镇分别就《条例》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汇报,并围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多措并举提升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加强配送企业安全监管、持续完善非机动车道规划建设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等。
市调研组表示,《条例》实施以来,各镇街扎实推进《条例》宣传普及、停放充电点及非机动车道建设、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工作,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持续规范。接下来,要持续严格依照《条例》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执行力;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动员各方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印象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