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风浩荡,千帆竞发。为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营造“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让每艘船成为长江碧水的“守护者”,9月29日,黄石海事局联合黄石市交通运输局、黄石市司法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和黄石日报记者,开展《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生效实施宣贯活动。
智慧管控,防治在“网”上。活动伊始,各单位人员齐聚黄石港区海事处趸船,黄石海事局郭辉副局长进行了动员讲话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通过在港船舶详细讲解了长江航运智能管理平台在危管防污监管的应用,并通过船舶监控模块实时了解危险品船舶驾驶室、甲板及集控室情况,引入智能分析系统提醒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确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登船入户,宣贯到“船”头。活动参加人员乘海巡12521沿黄石市饮用水源取水口—黄石长江公路大桥—西塞山水域进行了水域巡查,在道士袱临时停泊区登上了停泊船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面对面向船员普及《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船舶污染防治要求及污染物操作规程等知识,通过“零距离”交流,使水上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到自身在保护水域环境中的责任与义务,引导船员自觉践行绿色航运的理念,争做长江生态的守护者。
此外,活动参加人员还在润东加油站参观了“心港湾”船员服务驿站,了解了驿站便民服务、学习交流、权益保障等方面运行情况,并向相关工作人员宣贯了条例和污染防治措施,督促落实好污染物“零排放”的工作要求。
守规矩是底线,更是担当;尽义务是基本,更是荣耀。新规实施在即,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港区海事处将以行动践行责任,守护长江清波,用担当勇挑重任,守护黄金水道碧水蓝天,为筑牢生态屏障,建设绿色航运贡献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