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行业作为新业态的代表之一,如今正在各个城市方兴未艾。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扩张,司乘纠纷、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等问题接踵而至。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下称“恩平法院”)高效调解了一宗涉网约车交通纠纷,依法保障了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事故突至,生计遇阻
陈师傅是恩平市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每天驾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靠着跑车收入维系全家生活。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节奏。7月某日,陈师傅正常接单行驶时,被方某驾驶的私家车追尾,车辆尾部严重变形。经交警部门勘验,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看着受损的车辆,陈师傅起初并未过分担忧,他知道方某的车辆投保了商业险,想着维修和损失赔偿应该能顺利解决。可11天后,当车辆终于修复完成,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保险公司只向维修厂支付了修车费用,对于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却以“不在理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对于陈师傅来说,车子是他养家糊口的工具,停运的11天里,不仅断了收入,还得按时向网约车公司交租车费。他多次向方某追讨停运损失,可方某不认可他主张的停运损失,并认为自己已经购买车险,所有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多次沟通无果,陈师傅决定将方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恩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停运费、误工费等共计6000元。
法官介入,厘清关键
案件交到了恩平法院法官郝登荣手中。他没有急于推进程序,而是先梳理案件核心:一是陈师傅能否主张停运损失赔偿?二是这笔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围绕这两个问题,法官团队迅速展开调查。一方面,核查陈师傅的网约车运营资质,确认其已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于合规营运,具备主张停运损失的合法前提;另一方面,研读方某投保的商业险条款,发现保险合同中并未包含“停运损失免责”约定,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无需承担停运损失,该部分赔偿需由方某自行承担。
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晰后,郝登荣第一时间联系方某。起初,方某对自己需赔偿的结论十分抵触,反复强调“买保险就是为了兜底”。郝登荣没有急于反驳,而是耐心释法,从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到网约车停运损失的法律依据,一点一点帮方某理清法律关系。慢慢地,方某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虽然认可需赔偿的事实,但对6000元的赔偿金额仍有异议,希望能进一步协商。
看到方某态度松动,郝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在次日进行调解,争取尽快化解纠纷。
换位思考,解开心结
调解当天,窗外下着大雨,雨点砸在玻璃上噼啪作响,让本就紧张的调解氛围更添几分清冷。
“适当赔偿我可以接受,但6000元实在太多,我经济也不宽裕。”方某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为难。
“6000元已经是我能接受的最低限度了!”陈师傅的声音陡然拔高,难掩激动,“车子停了11天,我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家里的开销压得我喘不过气,要是拿不到赔偿,怎么给家人交代?”他的眼眶泛红,声音忍不住颤抖。
眼看双方情绪即将对立,郝登荣及时打断:“咱们先不纠结金额,不如换个角度想想对方的难处。” 他转向方某,递过陈师傅提交的网约车流水记录、家庭支出凭证:“方先生,陈师傅全家都靠这辆网约车生活,车子停运11天,相当于断了他的‘饭碗’。他主张的损失,不是随口说的,都是有实际凭证的。”
随后,他又转向陈师傅:“陈师傅,我特别理解你的难处。但客观来说,诉讼程序至少要一两个月,这段时间你拿不到赔偿,对你的影响更大,适当调整诉求,反而能更快解决问题。”
为了让双方更直观地理解赔偿金额的合理性,郝登荣还当场拿出计算器,按照陈师傅往期的平均流水、车辆租金、日常油费等,一笔一笔地核算出合理赔偿范围。“你们看,按每天365元的合理流水计算,11天就是4150元,这个金额既符合陈师傅的实际损失,也比较合理。”
听到法官清晰的核算和真诚的劝说,双方沉默片刻后,均同意接受这个赔偿金额。现场签完调解书后,方某通过手机转账,将4150元赔偿款一次性转给了陈师傅。收到到账提醒时,陈师傅紧紧握着手机,声音哽咽:“这段时间天天睡不着,就怕拿不到赔偿,没法给家里交代。现在问题解决了,心头的大石终于落了地!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雨中的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更守护了一位劳动者的生计尊严。受访者供图
天空中的乌云逐渐散去,露出湛蓝如洗的本色;阳光从云层中倾泻而下,洒了满地的金黄。
这场雨中的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更守护了一位劳动者的生计尊严。而恩平法院的这份担当,也为后续类似网约车停运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 ,用司法的力度定分止争,用司法的温度守护民生,让新业态从业者的权益既有“法”可依,又有“暖”可感。
南方+记者 张婧媛
通讯员 陈慧雯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