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闫文瑞】9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大河财立方记者从现场获悉,该条例共7章46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拓展、群众法律知识普及与申请便利化,《条例》从多维度作出细化规定。
在扩大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充实服务力量方面,《条例》第八条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
为加强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条例》第九条从两方面作出设置:一方面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明确法律援助人员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应当向受援人释法明理,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解决纠纷。
在优化申请流程、解决群众实际不便上,《条例》第十八条进一步简化服务环节,明确申请人存在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的,也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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