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天邦食品(002124)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天邦食品及相关人员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为,2024年6月18日,天邦食品因股权回购纠纷被起诉,并于2025年1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书,但未及时披露。根据决定书,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董事长张邦辉和董事会秘书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此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5年中期,天邦食品实现收入46.93亿元,归母净利润3.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