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定分止争”新闻发布会,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关葆纯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工作举措,现场发布了八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矛盾纠纷化解案例。
槐荫法院坚持预防在前,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于未诉。坚持多元化解,融入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机制,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坚持自愿调解原则,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先行调解。主动与社区创新开展各类平安联建活动,共同打造“无讼社区”。强化“示范”解纷,以“示范判决﹢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纠纷。
在化解纠纷方面,槐荫法院坚持化解为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最经济、便利、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提升解纷效率,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坚持全流程释法,注重裁判的实质公正与社会效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速胜诉权益实现,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优势,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槐荫法院坚持延伸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实质参与区综治中心运行,充分发挥司法解纷的专业化、权威性优势,将司法职能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一街办一诉讼服务工作站一法官”机制实体化运行,推动司法功能向前延伸,全面推动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发挥“法行槐荫”志愿者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司法服务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槐荫法院还发布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定分止争”八起典型案例,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反映槐荫法院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成效。
槐荫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实定分止争”八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物业公司与100多户居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2022年8月,某物业公司将某国营老厂职工宿舍的100多户居民诉至法院,要求该小区居民支付拖欠3年的物业费。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仔细分析研判,认为本案涉及业主多、持续时间长、双方矛盾深,如不能从源头化解,后期还会引发其他衍生纠纷和大量执行案件。为妥善化解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区人大代表兼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解员确认,双方争议焦点是案涉物业公司服务水平问题是否属于不支付物业费的正当情形。为弄清纠纷产生根源,调解员深入涉案小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物业服务水平低、业主有偿服务意识弱”是这起纠纷的主要症结。随后,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员多方联络,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人大代表、法院、住建局、街道办共同见证下,“坐下来”“面对面”召开首次纠纷协调会。调解员在听取住户和物业公司意见后,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互相交换意见;住建部门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角度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街道办从业委会带头缴纳物业费、发动党员干部缴纳物业费的角度对业委会提出要求;法院从案件处理的法律成本和后果方面进行剖析。
经过各部门共同发力、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和,调解员顺势提出建议,由物业公司根据业主诉求列出整改清单,业主承诺,按整改完成进度补缴相应物业费用。经过人大代表调解员与物业公司反复沟通,公司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在法院组织召开的第二次协调会中,业委会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共同签署备忘录,对整改事项、业主缴费等情形逐一列明。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后,人大代表调解员又建议法院第三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听取业主对物业公司整改情况的反馈意见,畅通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渠道。物业公司完成项目整改,业主陆续补缴物业费,积年矛盾从源头得到根本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因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和住建部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熟悉当地情况、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在调解过程中,法院积极跟进开展法律释明,住建部门、街道办发挥各自作用,形成解纷合力。本案调解不仅注重解决物业公司关于缴纳物业费的诉求,还健全畅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交流机制,将多年矛盾通过调解方式予以化解;同时,促推物业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良性互动关系,共同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
案例二 孙某与李某民事纠纷案
【案情介绍】
孙某与李某因民事纠纷存在严重分歧,孙某向区综治中心求助后,因该案件涉及专业法律问题,案件被委派至槐荫区法院驻综治中心速裁审判调解团队。团队收到案件后,速裁法官与综治中心调解力量协同介入,迅速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诉讼服务工作室同步启动诉讼服务职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导,因案情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在综治中心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深入释法明理,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在法院主持下,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
【典型意义】
该案是槐荫区法院入驻区综治中心后审理的首起案件。既坚守了司法公正底线,又凸显了速裁“简案快办”的优势,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效率与温度。槐荫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综治中心速裁法庭的设立,旨在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与综治中心内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力量形成紧密联动。“首槌”案件的成功审理,不仅快速化解了当事人的具体纠纷,更有力推动诉调对接实质化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案例三 某酒店诉袁某服务费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某酒店为满足被告袁某拓展会议需要,向被告提供了住宿、餐饮、会议场所以及会议所需水和席签等服务,但被告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槐荫法院,请求被告向其支付拖欠的住宿餐饮等服务费。被告称前期关于服务费用,双方对涉及的房间数量、使用天数、使用次数等方面存在争议,因此才没能及时向原告支付服务费。
承办法官认为,考虑到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费用,而是双方对费用结算存在争议,因此引发双方的对立。如果简单一判了之,案子虽然结了,但双方可能还会存在对立的情绪。如果能够查明事实妥善化解,不仅能从根本上消除双方的矛盾,还能消除双方的误会,修复双方的关系,对各方均有利。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存在争议的房间数量、使用天数等逐项进行了对账核算,被告经核算后对于拖欠服务费情况予以认可,但表示现因经营不善引发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无法立即进行支付。针对被告提出的经济困难,原告表示理解,可以对案涉服务费作出一定让步,但被告也需及时按照约定支付款项,被告表示同意。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逐步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期履行,并互相理解。
【典型意义】
槐荫法院以查明事实为基础,引导双方理性核算费用、协商解决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被告的实际困难,使双方在互谅互让中化解了双方矛盾,维系了商业合作基础。市场主体在经济交往中也应注重合同细节约定,遇争议时通过理性沟通与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共同维护诚信有序的商业环境。
案例四 甲公司与乙公司装饰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2年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甲公司履行完毕后,认为乙公司尚欠款百余万元。乙公司认为案涉装饰工程未经结算,存在增减项争议,且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申请对有争议的工程签证费用增项、图纸会审费增项、非其施工部分减项、甲供材减项进行司法鉴定;乙公司申请对案涉工程甲公司施工部分在质保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所需的维修费用等进行司法鉴定,本院依法转入鉴定。因鉴定费用较高,甲、乙公司均未缴纳鉴定费用,鉴定被退回。
法官综合分析案情,认为因甲乙公司均未缴纳高额的鉴定费用,双方对于工程量、工程造价、质量问题等存在较大争议,给案件审理带来极大困难,承办法官认为,面对这种情况,如果能够发挥调解效能,通过清单式梳理出分歧点,引导双方根据分歧点厘清款项、消除分歧,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不仅高效化解纠纷,还能为双方省去鉴定费用。
法官团队首先梳理案件核心矛盾,明确双方在工程款数额、增减项认定、质量问题等方面的分歧点,为沟通找准靶心。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甲乙公司代理人,引导双方针对分歧点反复确认,就案涉工程结算价款、欠付工程款以及具体的履行方案反复沟通,经过多轮逐项对账沟通,双方分歧越来越少,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乙公司分期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均认为,不仅解决了矛盾,还为各自公司节省了时间和金钱,对承办法官表示认可和感谢。
【典型意义】
法官团队以清单式梳理分歧、逐项对账的方式,在鉴定无法推进的困境中找到突破口,促使双方分歧越来越少、共同点越来越多,最终实现调解促和,既避免了当事人因久拖不决而扩大损失,又通过耐心沟通让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利益平衡,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还帮助双方企业减轻诉累,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案例五 李某与张某蔬菜供货欠款纠纷
【案情介绍】
李某经营一家蔬菜店,在2021年到2025年,一直从张某处采购蔬菜。因双方对货款问题产生争议,2025年6月,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槐荫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欠付货款3万余元。该案虽案情看似简单、标的不大,但承办法官深入审理后发现并非如此。
由于双方都经营小本生意,再加上供货关系非常稳定,双方比较信任,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既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没有留存发货单或者进行对账,全部都是通过微信订货、付款。李某虽然认可自己拖欠部分货款,但不认可供货数量和货款总额。张某仅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和部分供货单据,未提供对账证据。这几年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包含了千余次的交易信息,付款记录亦十分零散。双方在供货数量和货款总额方面争议极大,案件审理面临较大挑战。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看到原告提交的微信记录长达数千条,里面涉及不同的蔬菜品类、单价以及送货时间。为了查明事实,法官认真核对这几年间的聊天记录,按照日期、菜品名称、数量、单价等项目逐项进行摘录,把零散的交易信息整理为结构化的对账单表格。在这个表格中,不仅详细列明了每笔供货的信息,还对应标注了微信转账记录的时间和金额,让债权债务关系的脉络变得清晰可见。法官把整理好的对账单交给双方进行核对,并且对每一项记录的来源都进行了解释。
当李某和张某看到原本混乱的聊天记录被转化成了条理分明的账目明细时,均深感触动。双方均对表格中的数据表示认可,在清晰的事实面前,当场就确认了欠款金额和还款方案,并自愿达成调解,李某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货款,这起历时多年、交易繁杂的蔬菜买卖合同纠纷就这样得到了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法官并没有因为证据琐碎就简化审理过程,而是通过熬夜加班,清单式梳理上千条聊天记录,以严谨细致的态度,从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信息,认真整理电子证据、制作可视化的对账单,让原本模糊的交易事实变得清晰可查,生动诠释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不仅促成了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更彰显了司法的公信力。
案例六 王女士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介绍】
王女士于2019年入职某公司。2025年1月,王女士以某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纳公积金为由,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裁决公司向王女士支付欠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某公司对该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某公司在仲裁时认可了王女士主张的欠付工资,且未就欠付工资起诉,仅要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官判断双方冲突应当还有回旋余地。经法官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王女士表示因公司拖欠其数月工资,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某公司对支付工资一事表示认可,但根据目前的财务情况,确实难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双方对立情绪较大。
考虑到后续履行问题,即使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也极有可能难以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于是法官分别与某公司、王女士展开深入沟通,希望能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引导公司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将王女士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为“真金白银”。法官劝导公司负责人换位思考,主动承担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客观分析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付出的时间、经济成本。经过沟通协商,双方对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事宜达成一致,王女士考虑到公司的现实情况,决定更改部分主张,某公司也认识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分期向王女士支付应付的费用,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最大限度保障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快速兑现,避免了后续纠纷产生,切实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典型意义】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并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在审判中考虑执行,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出发,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在审理过程中就考虑到后续执行问题,通过耐心沟通与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这不仅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也为企业缓解了现实压力,积极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七 高效化解某连锁健身机构“关门跑路”执行案件
【案情介绍】
2025年3月,槐荫法院执行局受理某连锁健身机构“关门跑路”系列案件,会员面临会费无法退还的困境,涉及总金额达8万余元。执行团队初步核查后发现,该健身房账户余额仅剩127.6元,连一笔小额退款都难以覆盖。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健身房法定代表人张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其登记住处也早已空置。
此时,一位申请执行人反映:“健身房关门一周前,还在大力搞‘买一年送两年’的促销活动,当时好多人都续了费,他们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要跑路?”该情况立即引起了承办人的警觉,若健身房因经营困难停业,不应在停业前集中吸纳会费,该案背后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
执行团队当即调整工作方向,从“单纯找财产”转向“深度找线索”,将调查重点放在健身房的资金流向上。执行干警向银行调取该健身房近半年的账户流水,逐一梳理每一笔资金的进出记录,最终发现,在健身房停业前的一个月内,有大量会员缴纳的会费集中转入某家公司账户,转账备注均为“器材款”。
但进一步调查后,执行团队发现了关键疑点:该健身房内所有健身器材均为租赁使用,有明确的租赁合同为证,近期根本没有任何购买器材的记录,所谓的“器材款”显然是虚假备注。顺着这条线索追查,干警发现接收款项公司的股东,正是健身房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妻子李某。
掌握确凿证据后,承办人立即约谈李某,向其详细阐明:作为被执行人张某的配偶,协助转移涉案会费属于恶意串通转移财产,需承担返还财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责任,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面对铁证和法律的威严,李某主动将转移的8万余元款项全部退回。至此,这起涉及多名会员的会费退款案件顺利执结,当会员们收到退款时,纷纷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典型意义】
槐荫法院执行团队始终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通过深挖半年银行流水,刺破“虚假转账”的伪装,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法律对恶意逃债行为的震慑力,以高效的执行工作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案例八 为农民工追回80余万元“血汗钱”执行案件
【案情介绍】
在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某集团被判决依法支付某公司工资欠款80余万元,因该集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线上查控程序,发现被执行人涉及多起诉讼,名下银行账户均已被查封,且无其他明显财产线索,执行难度较大。
某公司等着这笔欠款给农民工发工资,面对无数个家庭的期盼,执行干警秉持“民生案件无小事”理念,针对被执行人所有有关的银行展开“拉网式”实地调查,逐家银行走访,逐个账户核实,最终在某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账户线索,执行干警立即依法采取冻结、划扣措施,从线索排查到款项交付的全流程历时15 天,成功将80余万元执行款发放至申请人手中,确保农民工工资如期兑付,某公司负责人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
槐荫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执行举措,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底线,让司法阳光温暖更多群众。通过逐家银行查找线索,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