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则案例,小美(化名)在不知情下与已婚男子阿豪恋爱,后遭其妻起诉要求返还转账。
某酒店应阿豪要求,提供了打印的小美与阿豪的同住信息。这份入住信息未作脱敏处理,含有小美的完整个人信息,并由阿豪妻子提交作为该案证据。
小美以隐私权受侵害为由起诉酒店索赔。法院认定酒店未经同意披露个人信息构成侵权,但无恶意且信息仅用于诉讼,故支持道歉请求,驳回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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