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披露,《条例》施行五年来,北京市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首都市民文明行为自觉程度进一步提升,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1.3万余名三级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报告介绍,这次执法检查,31位市级领导带头,1.3万余名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过程,既是对《条例》的再宣传,又是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再动员,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4月至8月,检查组深入部分区及相关新闻媒体、网络运营商、社工组织、中小学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和调研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报告介绍了这次执法检查的几个特点。如明确监督方向,扎实做好查前准备。在预调研阶段,分别与市委研究室、首都文明办等市属有关部门及顺义区进行深入交流,研究重点检查内容;赴市民热线服务中心调研近两年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和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执法检查做好准备。
延展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提升整体工作实效。结合预调研情况,认为仅就《条例》本身开展执法检查,难以全面落实好市委相关要求。因此,将检查范围延伸和扩展到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社会治理方面的内容。
此次执法检查,市区联动开展检查调研,形成工作合力。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执法检查重点,对文明行为促进和社会风气建设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了16篇调研报告,使执法检查工作更加全面深入。
同时,本次执法检查,注重成果共享,充分吸纳基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在三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中所提出的13000余条意见建议,形成汇总情况报告,并将这些成果充分吸纳到执法检查报告中。
本轮创建周期,北京市又有6个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对于《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与成效,报告指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效推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心态总体理性平和、积极向上。
目前,北京市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从征求意见情况看,约80%的代表和群众认为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统筹推进机制运行情况良好。
从倡导、规范和治理三个层面入手,通过立体式宣传动员、全方位推动文明实践、线上线下同步培育文明风尚、深入拓展文明城区创建、依法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等路径,将文明理念融入市民生活,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融入城市治理,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在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等历次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中充分彰显。2024年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达到90.80分,较2019年《条例》实施前的86.86分有较大提高,保持了连续上升的良好态势。
报告还提到,北京紧抓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这个龙头,一体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水平提升,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转变。本轮创建周期,北京市又有6个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入选数量居直辖市首位。
此外,报道还提到,通过加强思想教育、聚焦民生关切、关注心理健康等多种方式,为营造良好社会心态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从征求意见情况看,约91%的代表和群众认为北京市社会风气良好,社会心态总体理性平和、积极向上。
建议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报告也提到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报告提到,社会好风气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不文明行为治理有待加强,网络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心理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差距较大。
报告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如持续深化不文明行为治理,报告提出,加强《条例》的宣传普及,强化部门联动,鼓励社会参与。比如,报告提到,加大向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的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行乱停乱放,电动车电池上楼等突出问题的日常检查。
报告提出全方位构筑正气充盈的网络空间的建议。报告提出,持续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完善法治框架。如报告建议,加大对优质内容的流量扶持,鼓励更多自媒体生产优质内容,形成正向循环;教育引导公众增强网络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安全意识,将反网络暴力、信息辨识等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全面提升网民网络素养。
此外,报告还建议,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和行业监管部门;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加大对社区(村)基层站点的支持,发挥社区(村)在心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预防突发极端事件方面的“探测器”和“守门员”作用;在政策制定和社会管理中,增强社会心态风险预警。
对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报告提出,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上学、就医、养老等民生领域筑牢社会公平底线,打牢社会和谐基础。持续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机制有机衔接,不断提升源头预防、信息归集和实质解纷工作水平;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制度化渠道,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力量。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