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0月20日电 “房子一直漏水,物业公司不及时解决,东西都泡坏了,凭什么让我们交钱?”近日,太原小店区人民法院综合庭薛玲法官审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辖区一座楼宇内的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和租客索要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而当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时,业主情绪特别激动,一直称要提出反诉。
原来,该业主认为自己有苦衷,因上一层空调外挂机箱冻坏导致漏水到其所在商铺,使得墙壁大面积过水,租户的会议室的地毯、音响等财物损坏,而物业公司对此事处理不当,至今未能解决。该业主遂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希望借此督促物业及时解决问题。
小店区人民法院供图
法官实地走访查 看耐心分析查症结
为彻底解决纠纷,薛玲法官团队深入小区实地走访,到案涉房屋现场对被告提出的漏水问题、房屋损坏情况进行查看。确实如业主所说,有一隔间仍旧在漏水,现场地毯有明显被泡坏的痕迹。
现场查看后承办人和双方分析了责任主体,对于业主提出的财产损害问题涉及的主体较多,可能有出租方的原因,也可能有开发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有物业公司的责任,无法确定侵权人究竟是出租方,还是开发商,亦或是本案物业公司。
同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相对复杂,尽管物业公司起诉了多年的物业费,但该楼层业主使用一部分,租客使用一部分,使用时间还有重合,而物业公司起诉时并没有区分二被告各自使用的位置、面积以及时间段。
小店区人民法院供图
反复多次释法析理 协商共赢解难题
鉴于双方矛盾较深、案情复杂,承办人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直接将商铺现场当成了移动调解室,就地就便开展调解工作。
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从物业公司认可对业主房屋漏水损失有责任,到双方同意以减免物业费的形式解决,再到减免的具体数额协商,薛玲法官团队耐心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的磋商,一次次释法明理促进双方彼此理解,各自让步。
经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言和,在各方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以双方均满意的金额减免物业费作为房损赔偿,不仅解决了本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还化解了业主和租户起诉开发商、物业公司及其他业主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也免去了房损的鉴定程序,形成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事后,被告业主给承办团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小店区人民法院供图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头连着万千居民“屋檐下的安心”,一头系着物业公司“账簿上的难题”,直接关乎居民的幸福感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是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一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做实做优纠纷实质化解,在案件审理中注重从“结案”向“解纷”转变,聚焦民生纠纷,促进实质解纷工作整体推进,让居民“安居”,让企业“乐业”,以法治为墨,绘就幸福和美新画卷。(完)(来源:小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