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品牌学习机被诉侵犯《汉语大词典》著作权,遭索赔千万元,结局却是握手言和,签下价值千万元的战略合作协议。
如此峰回路转的案件,发生在全国四家知识产权法院的首个派出法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
一个案件为何经历过山车般起伏?是什么让当事人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弯?近日,记者采访当事人、法官、调解员,还原一宗由纠纷变生意的知识产权案件,剖析以保护促应用、利益纠纷转合作双赢的调解之道。
纠纷源起:某品牌学习机被指抄袭汉语大词典
新学期伊始,许多家长都会为孩子购置一款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智能设备。而这起纠纷的案涉对象,便是中小学生再熟悉不过的学习机。
在日常工作中,上海辞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辞书公司”)注意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教育科技公司”)制造、销售的系列学习机自带的“词典速查”应用(APP)中,存在大量侵害《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词典》)的内容。
《词典》是一部特大型的、历史性的汉语语文词典,曾获“国家图书奖”。辞书公司数字中心总监孙毕介绍,编纂团队用了将近二十年阅读海量原始文献、整理出八百多万张资料卡片,经过分析、筛选、综合、提炼、概括、创作,全面整理了五千年汉语言文字,系统记录了汉语词汇、义项和用法发展、变化的历史。
通过对“词典速查”应用查词,辞书公司发现,不仅大量释义、例证与《词典》相同,而且部分词条的释义排序、例证的引用长短等亦相同,抄袭行为明显。孙毕指出,部分词条虽在《词典》基础上进行了改写,但保留了《词典》的基本表达。
据此,辞书公司认为,某教育科技公司侵害了《汉语大词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和改编权,于是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246274元。
峰回路转:打官司变谈合作
5月21日,按照被告所在地管辖原则,新成立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立案受理辞书公司诉某教育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经法官团队研判:2017年和2022年,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先后两次将其拥有的《词典》著作权及全部著作权的维权权利授予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汉语大词典编纂处又先后两次将《词典》全部著作权利及全部著作权的维权权利授予辞书公司,目前仍在授权期限内。
某教育科技公司的系列学习机包装上载明由该公司制造,学习机内部显示“词典速查”为该公司的自有应用。“事实清晰、权属明确”,承办法官蔡健和告诉记者,在前期沟通环节,就涉案《词典》的作品属性、某教育科技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等达成共识。“而且被告主动提出,希望调解。”
于是,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双方就停止侵权、赔偿数额等细节磋商。“因为这个案件标的大,当事人分歧也特别大。”调解员韩双记得,最初提了好几个方案,均无法顺利往下推进。
其间,法官团队深入研究同类判例、两家公司发展情况,抓住辞书公司有好作品但缺乏市场,某教育科技公司有市场但缺乏好作品的痛点,提议通过合作化解矛盾。
合议庭成员、南沙法庭负责人丁丽分析,某教育科技公司售卖的学习机数量庞大,一旦停用后续对用户势必造成影响;《词典》属优质内容,引入学习机资源库将提升产品优势。“双方各有所长、各有需求,合作相当于互相成就。”丁丽表示,办案要发挥司法精准助企作用,以保护促应用。
这个调解思路瞬间扭转了案件走向,双方喜出望外,“完全没想到还可以这样处理,本以为跟其他案件一样,谈不好就打官司。”在法官和调解员引导下,辞书公司与某教育科技公司一拍即合,拿出最大诚意讨论合作方式、时间、范围等细则。
案件结局:一次调解、双方受益、皆大欢喜
8月12日,开庭前几个小时,合议庭审判长、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收到通知:辞书公司与某教育科技公司正式达成和解,并签订一份为期五年、价值千万元的合同。消息传来,郑志柱倍感惊喜,“一方面辞书公司的知识财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取得授权获得无限商机,实现了双赢。”
“法院不仅解决了纠纷,还从发展角度为企业考量”,原告辞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结果比一纸获胜判决好太多了。更令他们觉得暖心的是,没开庭就化解了矛盾,避免法庭上互相批评指责留下芥蒂,为以后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另一边,被告某教育科技公司同样觉得满意。“早期与原告诉求有较大出入,都做好了应诉准备”,其负责人直言,多亏了法院耐心调解,让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促成了战略合作。“充分感受到法庭讲法律、讲道理,也讲感情,尤其体会到调解的力量。”
作为审判人员,法官团队表示,该案促成纠纷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合作的同时,更在市场经营中实现诚信经营、合作双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而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一次调解,“冤家”直接变生意伙伴,可谓皆大欢喜。9月16日,原告与被告不约而同向法官、调解员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现场,他们汇报了战略合作的最新进展:辞书公司提供版权资源由《词典》扩展至《辞海》,某教育科技公司安装带版权内容学习机由50万台增加至100万台,远远超出和解协议执行范围。
当天,辞书公司专门装裱了一幅书法作品,上面写着“知识产权干城”六个大字,赠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汉语大词典》收录,“干城”一词最早见于《诗经》:“赳赳武夫,公侯干城”,意思是指盾牌和城墙,又比喻捍卫者。“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的事,让我们觉得就是知识产权领域捍卫著作权的中坚力量,如同防卫之城。”孙毕如是解释。
至此,这桩始于纠纷、历经调解、终于合作的案件,以颇有诗意的形式画上圆满句号。
延伸:高效调解背后的机制保障
案件尘埃落定,回顾整个经过,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南沙法庭办事速度非常快。5月21日,辞书公司以某教育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南沙法庭受理;8月12日,双方当庭签署和解协议。历时仅两个半月,差点对簿公堂的当事人,握手言和,签下价值千万元的合同。
“调解只花了50多天,是我们十多年诉讼经历中最快的。”孙毕和同事们充分体会南沙法庭效率之高。
令当事人惊叹的高效、快速,源自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实施。
丁丽介绍,作为全国四家知识产权法院的首个派出法庭,南沙法庭自4月22日成立以来,打造了法官与常驻调解员联动调解模式,“基本是一对一交流,完全无障碍,当事人或律师对案件提出疑问,通过调解员牵线搭桥,法官团队能够第一时间解答。”以该案为例,每周法官会专门安排时间与调解员沟通进展、协商难点,从而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文 | 记者 鄢敏
图 | 唐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