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侵公犯罪
有力净化网络环境
9月1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打击侵犯信息安全犯罪,保护公民个人和企业数据安全,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的措施成效,通报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一起非法窃取企业数据信息的典型案例。网安总队三队队长符斌、浦东分局网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李琪、徐汇分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姚一飞、奉贤分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王伟出席发布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助理陆敏韡主持。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下周起在全国统一开展,上海警方始终把“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作为行动宗旨,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任务。全市公安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紧密结合“净网”“砺剑”等专项行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发起凌厉攻势,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网安部门已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案件1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打掉涉案团伙60余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01
筑牢安全防线
严打行业“内鬼”侵公犯罪
行业内鬼侵公犯罪隐蔽性强、危害大,此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窃取、出售、泄露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子往往熟悉内部流程和漏洞,刻意规避监管。
从已侦破案件看,主要表现为以下3种作案类型:一是直接窃取型。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便利,将掌握的用户信息,私自下载存储,并非法售卖牟利;二是内外串通倒卖型。个别内部员工勾结外部人员,定向提供公民个人有关信息,供下游不法分子使用或二次倒卖;三是技术滥用型。常见于内部技术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绕过内部审计系统,批量爬取、下载用户注册等信息,从中非法获利。
针对上述犯罪手法类型,上海警方聚焦“内鬼”侵公关键环节,从“供给端”“需求端”两端入手,深挖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开展打击“内鬼”侵公“小切口”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房产中介、快递、外卖、教培、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重点排查,累计侦办涉行业“内鬼”侵公案件18起,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74名。
02
循线深挖彻查
重拳打击黑客手段侵公犯罪
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风险,黑客技术正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手段。此类犯罪以网络为媒介、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叠加技术手段实施非法获取,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当前,黑客技术侵公犯罪呈现出新的趋势特点:一是瞄准个人终端设备,实施精准窃密。黑客利用手机APP漏洞、wifi钓鱼热点、伪基站等,发送带木马链接的信息,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从而获取通讯录、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此类手段技术门槛低、隐蔽性强,市民极易中招;二是攻击互联网企业,批量窃取规模化信息。黑客锁定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房产中介等储存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平台系统,通过破解平台登录接口、利用后台管理漏洞等方式,批量下载公民信息或者企业商业数据,仅单次攻击即可获取大量数据。
针对此类犯罪,上海警方紧盯“数据获取源头”关键环节,深入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网上行为特征,充分汇聚网络巡查、互联网举报平台投诉等信息来源,多角度全面刻画犯罪团伙,发现并彻查黑客技术侵公线索。同时,畅通企业举报渠道,扩大案源,据此侦破利用黑客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涉企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03
坚持生态打击
全力摧毁网络黑灰产生态链
当前,侵犯公民信息已成为网络黑灰产犯罪的重要一环。泄露的信息汇聚形成网络黑灰产的“物料”,被复制、传播、倒卖。一方面,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非法倒卖,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平台新用户,为“网络水军”“薅羊毛”等违法犯罪提供身份信息、虚拟账号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这些数据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电话营销、网络推广、裸聊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对此,上海警方按照“打生态、打链条、打源头”的工作思路,彻查犯罪团伙和幕后黑手,最大限度消除网络黑灰产的“物料”来源。对网站论坛等个人信息买卖高发地加强网络巡查,主动挖掘研判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索。同时,加强案件侦查,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对网上黑灰产链条开展精准打击。通过联合办案、信息共享、警企合作等机制,推进常态化、一体化打击整治格局。今年以来,通过成功挖掘上、下游违法犯罪线索,扩线打击侵公全链条案件20余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0余名,形成有力震慑。
警方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企业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避免数据泄露;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若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请及时报警。
上海警方将始终保持严打侵公犯罪的坚定决心,不断深化“净网”“砺剑”等专项行动,保持对各类侵公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