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雇主)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因公受伤,被保险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保险人在该赔偿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承担的赔偿责任,作用在于减轻雇主的赔付压力。2024年以来,针对雇主责任险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公安部经侦局依托打击保险诈骗和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全国经侦部门对此类犯罪开展集中研判、波次打击,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保险行业秩序。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发布四期利用雇主责任险实施保险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评析,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帮助大家增强防范意识。
江苏李某某等人保险诈骗案
01
简要案情
2023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案。经查,2017年6月以来,李某某犯罪团伙与多家高危行业实际用工企业雇主合谋,通过虚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合同,将上述企业雇员统一挂靠在李某某等人控制的劳务派遣公司名下,并以该劳务派遣公司为投保主体,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发生工伤事故后,李某某犯罪团伙和雇主利用受伤员工不清楚投保真实情况,伪造赔偿凭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将团体意外险保险金支付给受伤雇员,获得的雇主责任险保险金被李某某犯罪团伙和相关雇主瓜分,共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440万元。在此过程中,李某某还伪造大量雇主企业、人社局、医疗机构印章,在实际用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复投保,伪造保险理赔资料。2023年7月,办案单位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2024年9月,南通市人民法院以犯保险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及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判处李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至六年不等。
02
案件评析
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获得额外利益。在保险活动中,雇主可以同时投保多份雇主责任险以及团体意外险等保险,但如果以从额外赔偿中牟利为目的,对保险人隐瞒重复保险的事实,且重复理赔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则构成保险诈骗犯罪。本案中,雇员在事故发生后已通过团体意外险获得保险金,雇主实际并未承担赔偿责任,但李某某等人通过伪造赔偿凭证等方式,虚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骗取雇主责任险保险金,符合《刑法》第198条第一款第一项“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同时,在实施保险诈骗过程中,李某某还伪造、私刻印章数十枚,其行为具有多重目的,一是直接用于制作假理赔材料;二是冒用雇主身份,隐瞒真实雇主企业和保险公司进行重复投保;三是为缩短理赔时间、节约成本,在真实理赔材料上盖假章。伪造、私刻的印章虽然主要被用于实施保险诈骗活动,但部分用途已超出实施保险诈骗所必须,情节严重,对该行为应当单独评价,进行数罪并罚。
03
警方提示
重复投保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各家保险公司之间数据共享不及时、不充分的漏洞,在不同保险公司分别投保和理赔,牟取不法利益。因此,保险公司要打破数据壁垒,加强投保业务等数据共享,在赔付之前了解掌握投保人在其他保险人处的投保和理赔情况,消除重复理赔型保险诈骗犯罪的生存空间。私刻公章、伪造材料等关联黑灰产犯罪,降低了犯罪分子实施保险诈骗的成本,增强了犯罪隐蔽性,加剧了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这类黑灰产业打击力度。
来 源:公安部经侦局
编 辑:排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