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 樊瑞)日前,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在深圳前海联合召开“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闭门研讨会,邀请来自相关部门以及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等二十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跨境电商“刷单炒信”的行为表现与危害、域外效力条款的法理基础与实施路径、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难点与对策、平台治理与社会共治等议题开展研讨。
2025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案),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是继2017年首次大规模修订后,反不正当竞争法迎来的第二次重大变革。
与会专家认为,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刷单炒信”黑灰产业链扰乱境内市场和国际竞争秩序,亟需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统筹境内与境外、行政执法与司法、外部治理与平台自治,推进相关法律规定实施落地。
与会代表结合实践指出,跨境“刷单炒信”呈现出表现形式更隐蔽复杂、技术含量更高的行为态样,故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2款增加“虚假评价”行为模式,为认定“真买假评”的“刷单炒信”行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行政执法方面,与会代表指出,域外管辖权一直是困扰执法机构的突出性问题,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域外效力条款,依据“效果原则”将扰乱境内竞争秩序、损害境内主体合法权益作为管辖依据,与相关司法规则和实践形成制度衔接。与会专家表示,既要确保有效规制,又要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管辖权争议。这包括明确“境内损害后果”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国际礼让”等例外情形等。
在证据层面,与会代表指出,要用好域内证据。在无法直接取得境外原始数据时,建立“等值替代”证明路径与合理推定规则;积极推动建立双边或多边执法协作框架,构建联合治理机制、简化跨境取证程序。
在平台治理方面,专家指出,要用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的平台自治权,贯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一是事前加强商户入驻审核,把好入口关;设置“高风险行为提示”和试运营观察期等机制,提升商户合规意识和违规成本。二是事中完善“评价—交易—流量”一致性校验,降低易被操纵的信息在排序与流量分发中的权重,提升对新型刷单炒信行为的识别能力。三是事后完善纠纷处置和从提醒整改、限权降权到清退拉黑的阶梯化违规行为处置机制和相应的救济渠道,并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与结果反馈机制。
同时,与会专家建议,支持消费者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公益性维权,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对平台依法行使自治权治理不正当竞争引发的争议,应依法妥善处理,防止受到平台惩戒处置的刷单炒信商户滥用举报权和诉权,通过举报和起诉垄断案件等方式报复和反制平台维护竞争秩序的正当行为。
与会各方表示,将持续关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进展,推动相关制度规则完善与实践经验转化,更好服务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