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灵芝)近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从明确禁止行为、细化法律责任、强化巡查执法、鼓励全民参与等多方面,构建野生动物保护“全链条防线”。
通告明确,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关键意义。全市将坚决打击一切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并列出6大类严禁的违法情形,包括禁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禁止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禁止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为猎套、捕鸟网、电击装置等禁用猎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除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外,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等方式猎捕野生动物。
在法律责任方面,通告清晰界定了不同违法情形的惩处标准。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且情节严重的,依据该条款第二款追责;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且情节严重的,依据该条款第三款追责。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通告特别强调,野生动物保护离不开全民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此外,通告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主动拒绝购买、食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猎捕和交易活动,携手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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